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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施学丽 日期:2013-01-04 点击数: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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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通知已经下达,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本专项一般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须参照指南(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0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本次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申报者登录“社科网(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管理平台-项目申报”下载和安装申报书软件,按要求严格填写《申请评审书》,并于110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A表)2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匿名评审表(B表)6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申请评审书》统一用A4纸打印]及其电子版送交我处,由我处组织专家评审后统一上传申请书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请材料,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五、 其他注意事项请参考社科网通知公告一栏和相关管理文件。

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争取获得立项资助。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计划科联系。

此通知可到学校首页及科技处网页下载。

联系人:施学丽 5513(内线),3137535(外线)

 

附件(请到科技处网页下载) : 2013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指南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二○一三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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