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进行成果鉴定及准备2013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申报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2013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即将启动,为做好我校的科技成果鉴定及报奖材料准备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拟申报广西科学技术奖的项目,请尽快申请成果鉴定,并于2013年3月15日前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
二、广西科学技术奖励类别及其大致要求(以《2013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申报通知》文件为准)。
(一)推荐广西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的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曾获得广西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而且是获奖3年以后的项目。
2.获奖以后仍继续进行后续研发创新,保持其成果的先进性。
3.有自主知识产权,没有知识产权纠纷。
4.对推动我区行业(学科)科技进步起重要作用,并取得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在科学理论上有重大突破,对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或学科建设做出重大贡献。
(二)推荐广西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通过科技成果评价(成果鉴定、评审等),并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科技成果登记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前。
2、有自主知识产权,没有知识产权纠纷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排名纠纷。
3、推荐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所提交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必须公开发表出版1年以上(2012年3月30日前发表出版),仅限于国内立项或以国内为主完成的科学研究成果。
4、推荐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其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发明专利,应出具已经获得国家或国外发明专利的证明,且整体技术应用必须在1年以上(2012年3月30日前)。不能申请专利的,需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或具体说明不能申请专利的理由。
5、推荐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其整体技术应用必须在1年以上(2012年3月30日前)。
6、2012年度经评定未授奖或评审公告后撤回的候选项目,2013年度不能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再次推荐。
不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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