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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白燕远 日期:2012-10-1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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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高等学校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13年度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展,现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3年度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立项项目共三类。

(一)重点项目。

主要支持重点学科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全局性的重大战略问题开展研究。基础研究的最终成果要体现相关学科的前沿性和特色性;应用对策性研究的最终成果要能够成为党委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或转化为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有效措施。基础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性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二)一般项目。

主要面向青年教师立项,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研究兴趣领域和学科发展需要自选题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三)立项项目。

主要支持各高校择优推荐的横向科研项目或教师自选科研项目,其研究经费由研究人员自筹。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我区高校的实际,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逻辑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情报文献学、教育学、心理学、统计学、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交叉学科/综合研究等。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实行限项申报。项目组应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梯队,必须要有青年科研人员参加。项目组主持人每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主要参加者只能参与申报1个项目。

(一)重点项目:主要面向具有博士、硕士授权点的本科院校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791日以后出生)。各单位、部门限报1项。

(二)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6791日以后出生),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基础医学院、药学院、人文社科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瑞康临床医学院各限报2项;其他各二级学院、部门限报1项。

(三)目前承担有2项(不含2项)省级及以上在研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一般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年度的项目申报。承担区教育厅科研项目在研或到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年度的项目申报。

(四)教研、教改、课改和思想政治教育项目(课题)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申报书4份、汇总表1份(纸质版A4纸打印)及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于1022日前由各单位、部门统一报送科技处计划科,我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评审后择优报送。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科技处计划科。

联系人:白燕远   联系电话:5513(内线)、3137535(外线)

 附件:(请到科技处网页点击附件下载)

1. 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

22013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3.教育厅文件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桂教思政〔201241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2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