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为促进从事基础研究的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的快速成长,鼓励承担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围绕一个重要科学问题开展较长期、系统和深入的研究,自2012年起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在当年结题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择优遴选取得突出进展、具有创新潜力的项目负责人,予以面上项目连续资助。
为做好2012年度“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
(一) 2009年获得资助、将于2012年12月结题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二) 符合面上项目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要求。
二、限项规定
(一)符合“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申请条件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范围。
(二)符合“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申请条件、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时,不受“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的限制。
(三)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面上项目和“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申请人如果在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已经申请了面上项目,将不能申请“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本通告和《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不符合通告和《项目指南》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应当按照“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资助类别选择“面上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青年-面上连续资助”,申请代码1与原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保持一致,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不得更改;申请代码2可以由申请人自行选择。
(三)符合“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申请条件、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申请人,不再需要提供由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撰写的推荐信;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人,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四)“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起止年月填写“2013年1月-2016年12月”。平均资助强度与面上项目相同,请参照《项目指南》中相关科学部的面上项目资助强度说明,实事求是地提出经费申请。
(五)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三、针对学院以往申报出现最多的问题,提出以下特别注意事项:
(一)作为附件,医学科学部要求在线附上5篇与本课题相关的已发表的前期工作的论文首页(纸质申请书不用附此附件)。
(二) 涉及医学论理及生物安全的项目,要示附上相关证明。附件模板见本通知的附件6和附件7(至学院科技处盖章后扫描上传)。
(三) 在读研究生一定要附上导师的推荐函,并附于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四)申请人务必详细阅读申报注意事项和申报指南,免得形式审查出现问题。
四、单位受理材料与截止日期
(一)网上在线提交申请书,根据原有青年基金项目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基金系统http://isisn.nsfc.gov.cn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导师同意函等除外)。若有遗忘用户名和密码,请申请人与科技处管理员联系。
(二)报送经申请人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括要求随纸质申请书提交的函件)一式2份。申请人统一交所在单位(部门)科研管理科,单位(部门)收齐后报科技处。
(三)请各单位(部门)务必于2012年4月16日14:00之前,将申报材料交学院科技处。
联系人:谢阳姣
电话:3137535;18677066890
附件(相关附件请到科技处网页下载):
1. 《关于2012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申请事项的通告》
2. 《国家自然基金申报汇总表》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4. 《广西中医学院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5. 《项目组成员汇总表》
6. 涉及人体标本研究内容的审查意见表
7. 涉及生物安全内容的审查意见表
8. 2012年医学科学部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广西中医学院科技处
201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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