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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张金彦 日期:2012-03-2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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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桂科基字[2012]15号文件精神,我校拟加强进一步加强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已逾期或到期未结题且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准备好项目结题材料,并请务必于430日前通过基金项目结题系统(网址为http://gxkjms.gxkjcg.com/kx.html)向广西科技厅提出项目结题申请。具体结题材料见附件1。具体项目清单见二级单位具体科管部门或具体科管人员。

 ()无法继续实施或已失去继续实施意义需要撤销或终止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于4月20日前填写撤销或终止项目申请表(具体申请表见附件2),向科技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项目相关材料。科技处将向科技厅正式行文(应有文件编号)提出书面申请,科技厅将视具体情况作出决定。具体相关材料见附件通知1

()无法按原项目合同约定组织实施,确需调整项目内容、考核指标或研究期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务必于4月20日向科技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项目相关材料。科技处将向科技厅正式行文(应有文件编号)提出书面申请,科技厅将视具体情况作出决定。具体相关材料见附件通知1

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年。20071231日之前立项的项目不再延期。经科技厅批准延期的项目,延期后还不能按时完成的,将予以终止。

逾期未结题基金项目的办结情况,将直接影响相关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级,直接关系到2013年及以后项目申报和立项。201251日起,仍有项目逾期不提出结题或终止或撤销的申请,以及不在项目研究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等违反《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象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将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科技厅视具体情况给予暂停拨款、终止或撤销项目,追回已拨付的财政补助经费,在35年内取消相关人员的项目申请资格等处理。网上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将拒绝被取消申请资格的人员申请新项目。

()具体内容和相关事宜请详见学校科技处网页或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s://gkg.kjt.gxzf.gov.cn/egrantweb/主页的通知通告栏目下载。

联系人:张金彦

联系电话:3137535(外线)、5518(内线)

附件:

附件1. 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附件2.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撤销或终止项目申请表

广西中医学院科技处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