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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王孝勋 日期:2012-03-2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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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2]5号)及广西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科研[2012]6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届评奖,地方院校和其他部委所属院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申报10项。请各申报单位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遴选申报工作。

三、        申报者资格:申报期间其人事关系在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均可申报(包括离退休人员)。每人限申报一项。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四、        申报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普及奖成果的起止时间定为200811日至20101231日。普及奖申报成果形式为著作类。

五、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和《申报一览表》及其电子版文档;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按教育部通知要求的装订方式和份数,于328(星期三)报送科技处成果科,同时将《申报评审表》和《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40797712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        通知及相关表格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查阅下载。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广西中医学院科技处

                                           201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