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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谢艳林 日期:2011-09-0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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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部门:

今收到2012年度广西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申报通知(桂教科研20111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重点项目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作为课题组主持人每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三)目前承担有两项省级及以上在研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今年的项目申报,历年结项结题的研究项目完成情况不好的项目主持人和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得申报本项目。

  二、 项目类别及其内容

(一)重点资助科研项目,主要侧重于支持自然科学应用研究领域,同时兼顾人文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领域,周期一般为1-2年,教育厅将对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适当的科研启动经费支持。

 (二)一般资助项目,主要支持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重大问题的前期研究或预研,周期一般为1-2年,教育厅将对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适当的科研启动经费支持。

(三)立项科研项目,主要支持横向科学研究项目、教师自选课题项目,课题经费由学校和研究人员自筹,周期一般为1-2年。

(四)科技培训项目(重大学术活动),支持领域请见附件。

三、限项要求及申报注意事项
  
(一)我校可向教育厅申报重点资助科研项目4项,一般资助项目10项,故限项申报:基础医学院、药学院、一附院和瑞康医院可申报重点资助科研项目2项、一般资助项目3项;壮医药学院和护理学院可申报重点资助科研项目及一般资助项目共计2项(其中重点资助科研项目不超过1项);其他二级学院和部门重点资助科研项目或一般项目限报1项。立项科研项目不限项。请各二级学院积极申报,并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遴选。

(二)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单位、部门于915日前将申报书一式四份(附件2)、申报汇总表一份(附件3)及电子版交至学院科技处,科技处将组织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统一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施学丽

电话:5513(内线)   3137535   

附件:(相关附件请到学校科技处网页下载)

1.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的通知”(桂教科研201111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

3.2011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广西中医学院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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