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1年度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奖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批准,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组织开展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选活动。现将2011年度评选活动相关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及名额
1、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年度评选不超过100名,授予产学研合作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60家)及个人(40名);
2、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年度评选不超过100名,授予在产学研合作工作中起到重要促进作用的管理部门及金融、中介机构等单位(60家)及个人(40名);
3、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年度评选不超过100项,授予在产学研合作总涌现的突出创新成果;
4、中国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年度评选不超过10名,授予在产学研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申报条件
在满足《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奖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还应满足此次申报中要求的4项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通知。注意:促进奖与创新奖不能同时申报,但申请创新奖的单位可同时申报成果奖。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单位或个人根据不同申请奖项分别填写《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申报材料提纲》(单位、个人)、《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申报材料提纲》(单位、个人)、《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申报材料提纲》(单位)、《中国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提名表》,于2011年8月25日前将以上材料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四份交给学院科技处值班人员,同时将电子版发到以下邮箱:kjccgk@163.com或37940097@qq.com。联系电话:3137535。
附件:
1、《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奖办法(试行)》
广西中医学院科技处
201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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