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广西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受理申报2011年广西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专项课题的通知 》(桂卫中〔2011〕5号)的通知,现开始申报该类课题。具体通知要求请查阅广西中医药管理局通知(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项要求
我校可申报面上课题(含重大课题、普通课题)、民族医药重大攻关项目和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课题。
(一)面上课题(此类课题仅限中医药研究,不包括壮瑶等民族医药)我校申报面上课题数不能超过16项。其中重大课题我校只能申报1项,普通课题限报15项。重大课题支持经费8—10万元/项,普通课题支持经费不超过1万元/项。单位匹配经费原则上不低于1:1的比例。
普通课题:基础医学院、药学院限报5项、壮医药学院限报2项。其它单位、部门限报1项。
重大课题:各单位、部门限报1项。
(二)民族医药重大攻关项目我校限牵头申报2项,各单位、部门均限报1项。研究经费约10-15万元,单位匹配经费原则上不低于1:1的比例。研究周期为2~3年。
(三)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课题我校不超过3项。各单位、部门均限报1项。研究经费约3-5万元,单位匹配经费比例不低于1:1。研究周期为2~3年。
(四)实行限项申报,每人只能作为课题(不含重大项目的子课题)负责人申报1项课题,每人参与课题最多不超过3项。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必须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
(二)每个课题必须提供经自治区科技厅批准的医学情报查新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
三、申报提交材料与申报时间
(一)申报提交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专项申请书》(见附件3.4.5),可从我校科技处网页“最新科技信息”下载或广西卫生信息网-中医管理栏目下载)纸质版以A4纸打印一式8份,由我处统一报送,同时提交电子版。
2.各二级学院提交申报课题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2),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申报时间。
各二级学院统一将申报书初稿2份,(先不用查新,等学校评出后再查新),申报汇总表1份于2011年3月22日下午4:00前报送至学校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科受理正式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30日,申报课题材料请按照要求装订一式7份、申请书电子版及申报课题汇总表电子版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施学丽 赵晓芳 电话:5513 3137535
附件:相关附件请到科技处网页下载:
1.关于受理申报2011年广西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专项课题的通知 (桂卫中〔2011〕5号)
2.课题汇总表
5.制剂类课题申请书
6.联合申报协议
7.匹配资金承诺书
广西中医学院科技处
201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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