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2011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已开始,我院拟进行上报项目遴选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评选内容、标准,按照《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的规定执行。推荐项目应整体完成实施(或最近一篇论文发表)两年以上;科普作品(暂只评科普著作)应是2000年以后(含2000年)公开出版发行两年以上的作品。(以上时间截至2009年2月28日)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奖三等奖(含)以上的成果;
2、已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学会及中央部委、局直属单位二等奖(含)以上的获奖成果;
3、未获得过奖励的项目,可采用五位同专业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推荐方式,通过相应的推荐部门,按名额申报。
二、项目推荐程序:
(一)请各单位、各部门统一将申报项目《推荐书》及《项目摘要》纸质材料各一份于2011年2月17日上午10:30前上报给学院科技处(联系人:赵晓芳15078884572,岳桂华15577116736),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根据文件要求进行推荐。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处理。
(二)经专家评审,获得推荐的项目,由学院科技处于2011年2月18日向申报人分配用户名,申报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评审系统填写推荐书,同时进行成果查新等准备工作,并按以下要求于2010年2月23日前上报学院科技处。
1、上报材料要求:①书面推荐书3套(含原始件1套,复印件2套,其中推荐书主件与主要附件、查新咨询报告书等装订成册); ②书面项目摘要一式3份;③科普类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④同时将由申报系统导出的推荐书及项目摘要电子文档发送到以下邮箱:37940097@qq.com,sdygh1969@163.com。
2、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①在《项目名称可否公布》一栏如选“否”的推荐项目,应在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推荐单位的报告;
②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说明;
③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
附件:
1、关于2011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4、《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
5、项目摘要
6、回避专家申请表
9、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学科代码表
以上通知及附件请登录中华中医药学会网站网页查询下载。
广西中医学院科技处
2011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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