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专家的紧急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保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食药监办许函〔2010〕351号)和《关于推荐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食药监办许函〔2010〕348号),请各有关单位、部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名额不限),务必于9月28日上午9点前将保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专家推荐表和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专家推荐表以纸质(一份)和电子邮件的形式统一报校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谢艳林,内线:5516,Email:xyl-kjc@163.com
附件(请到科技处网页下载):
1.《关于推荐保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食药 监办许函〔2010〕351号)
2.《关于推荐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食药监办许函〔2010〕348号)
3. 保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4. 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科技处
2010年9月26日
单点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