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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制度

教研室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制度

发布时间:2016-03-11 14:32:3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教学法研究工作的内容和进行方式如下:

1.讨论教学计划(授课计划)和教学大纲,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讨论教案,研究讲授内容和方法,认真贯彻教学原则,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2.讨论研究教材及补充教材,讨论前应由有关教师对拟讨论的问题作初步准备。

3.讨论实验、实习、课堂讨论及其他教学形式的指导方针,编写实习指导。

4.拟定各种实习课、课外作业及考试、考查题目与组织进行方法。

5.拟定直观教具的形式与内容,以及课堂示教计划。

6.研究在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方法。

7.建立检查性听课制度,教研室主任应自己进行或经常组织检查性听课和观摩教学,事后进行讨论,取长补短,互相学习,总结经验。

8.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评教、评学活动,调查研究,检查教学效果,根据实际情况改进教学。

9.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组织申报教学研究课题,提高教学质量的教学改革方案,完成有一定水平的教学成果。

10.接待参观及组织经验交流等。

二.科学研究工作的内容和进行方式如下:

1.教研室要在学校科研处指导下,制定本室的科研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和总结。

2.教研室要支持教师根据个人特长、志趣和学术见解自由选题,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并要注意教研室内以及与有关教研室间的相互协作,加强横向联系,提倡学院、教学部或兄弟院校间的配合和协作,以促进研究工作的发展与提高。

3. 教研室要经常开展学术研讨活动,交流科研工作的动态、经验,不断促进教师学术水平的提高,并经常为本专业学生进行学术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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