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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

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8 10:42:2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培养单位、同等学力人员:

根据《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的规定》(桂中医大研〔2021〕61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保障我校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通过了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通过了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考试,并且尚未超过我校规定的学位申请年限的学员。

二、时间节点

要求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选题原则

须与导师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研究方向一致,且不得随意更改。

四、开题流程

(一)同等学力人员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论题开题报告》(附件2,以下简称《开题报告》),并提交导师审核。

(二)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开题。

(三)培养单位以学科为单位组织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学位开题,具体要求:

1.学科成立考核小组,考核成员3人(含导师),均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考核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2人。另设开题秘书1人。同等学力人员及其导师必须参加开题报告,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应提前说明情况获得培养单位批准后,择期举行。导师在国外或外地无法参加的由导师授权指导小组成员情况下安排,亦可通过视频软件组织线上开题。

2.学科须将考核小组名单及开题安排上报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教学办登记汇总。

3.开题工作采取报告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小组最后对每位同等学力人员的开题情况形成书面意见,填入《开题报告》的专家论证意见专栏中。

4.开题报告经考核小组2/3以上成员表决同意方可通过。

(四)同等学力人员根据考核小组意见和建议修改《开题报告》,并将《开题报告》一式三份纸质版交培养单位。

(五)培养单位根据同等学力人员提交的《开题报告》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汇总表》(附件3)

其他

(一)学位论文开题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请各培养单位教学办负责通知相关教研室、导师尽早确定开题时间,同时要求和督促同等学力人员按时开题,保障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开题后因特殊情况需更改学位论文题目和基本内容者,允许其在学习年限内申请重新进行开题报告1次,更改课题需要重新按照要求进行开题,并按规定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课题更改申请表》附件4报告研究生院审批。重新开题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者,须在6个月后(从提交新的开题报告之日算起)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因更换导师而更换课题的,原则上要求在新导师指导下学习满1年。

(三)同等学力人员无需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进行相关开题工作。

、材料提交

各培养单位须在2023年1月4日前,提交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附件3电子版(Excel格式及PDF盖章扫描件)和纸质版各一份,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地址:仙葫校区自诚楼A403室,电子邮箱:xwglk2018@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联系,联系人:陈晓倩、蒋凌飞,电话:0771-4733719。

附件:1-4.zip

 

 

                       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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