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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教育

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评选2016年 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来源:广西中医药大学 作者:学工处 发布时间:2016-12-28 23:00:03 浏览次数: 【字体:

 

 

 


 

    

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评选2016年

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各学院:

今年来,我校学生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各项学生管理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真抓实干、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先进个人,有力保障了学生工作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宣传表彰我校优秀辅导员的先进事迹,展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优秀成果,激励广大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加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的建设,进一步肯定成绩,充分调动学生管理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我校学生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普通本专科全体学生政工人员。

2.优秀辅导员:全校普通本专科专职一线辅导员

3.优秀班主任:全校普通本专科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一)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过硬的政治素质。

2.注重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和新手段,取得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成果。获得区级以上学生管理类别的科研立项者优先推荐。

3.爱岗敬业,立足于本职岗位,积极开展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能够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勇于探索与实践,不断创新学生教育管理方法;工作认真负责,深入细致,善于引导、帮助和关心学生成长,在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方面成绩突出。

4.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为人师表,积极发挥表率作用。从事大学生管理工作1年以上,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相关奖励。

   (二)优秀辅导员的评选参照《广西中医药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执行办法》。

(三)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2.热爱班主任工作,在该岗位上工作满1年以上,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构建长效机制,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生活状况和班级活动状况,准确把握班级学生的思想动态;

5.积极参加班级活动,深入班级、宿舍,对学生在学习、生活、思想和心理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能及时掌握并给予正确指导和帮助,受到学生信赖和爱戴;

6.所带班级团结向上,学风优良,补考和重修学生人数不超过全班人数的10%。

7.所带班级获校级以上奖励优先推荐。

三、评选比例

1.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名额:12名(请学工处推荐2人,团委推荐1人,基础医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瑞康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各推荐2人,人文社科学院、壮医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骨伤学院各推荐1人)。

2.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按照全校辅导员、班主任人数的20%进行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1.推荐方式。采取个人申报及各学院推荐相结合,上报学校审核。公示3天后,由学校下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2.填写有关表格。请申报个人撰写工作总结和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一式1份上报学工处。

    (二)优秀辅导员

     1.推荐方式。优秀辅导员的评选根据《广西中医药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执行办法》对辅导员进行各级评议后,由学校按照全体辅导员年度考核成绩评选为优秀档次的进行推荐。

 2.评议。由学生工作处、团委和各学院辅导员代表组成考评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考查评比,确定名单。再填写相关表格。

(三)优秀班主任

     1.推荐方式。采取个人申报与各学院推荐相结合。

     2.填写有关表。优秀班主任候选人必须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优秀班主任申报表》(一式一份),并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不少于2000字)

     五、公示与表彰

 

学校对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3天。对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有关要求

   (一)2016年12月16日前把有关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

   (二)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则取消评选资格。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曾淑文     电话:0771-3137562

   附件一 :广西中医药大学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附件二:广西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16年11月28日

 

 

 

 

 

 

 

 

 

附件一

广西中医药大学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职  称

 

所在学院及教研室

 

 

任职时间

  

所带年级(班级)及学生人数

 

所带班级补考重修学生人数

 

参加晚点名次数

 

参加学生集体活动次数

 

召开主题班会次数

 

走访学生宿舍次数

 

召开学生骨干会议次数

 

找学生谈心人次

 

所带班级获集体荣誉情况

 

 

 

 

 

 

 

 

 

 

 

 

 

 

 

 

 

 

 

 

 

先进事迹简介(限1000字以内)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一份。

 

 

 

附件二

 广西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所在学院

 

姓   名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主要事迹、成绩、经验和实效(1500字以内):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及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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