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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评选2010年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作者: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1-03-04 11:01:07 浏览次数: 【字体:

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评选2010年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辅导员、班主任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在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校风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文件精神,加强我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工作。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一线专职辅导员和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辅导员的评选条件请参照《广西中医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执行办法》。
(二)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2.热爱班主任工作,在该岗位上已经工作2年以上,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构建长效机制,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生活状况和班级活动状况,准确把握班级学生的思想动态;
5.积极参加班级活动,深入班级、宿舍,对学生在学习、生活、思想和心理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能及时掌握并给予正确指导和帮助,受到学生信赖和爱戴;
6.所带班级团结向上,学风优良,补考和重修学生人数不超过全班人数的10%。
三、评选比例
    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按照全校辅导员、班主任人数的10%进行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各二级学院根据《广西中医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执行办法》对辅导员进行考核,按照年度考核成绩评选为优秀档次的进行推荐;优秀班主任采取个人申报与二级
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二)评议。由学生工作处、团委和各二级学院组成考评小组,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考查评比,确定名单。
(三)公示。学校对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3天。
五、表彰
    学校将对优秀辅导员和班主任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有关要求
(一)优秀辅导员和班主任候选人必须填写《广西中医学院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申报表》(一式一份),并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不少于2000字),于2011年3月18日前把有关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
(二)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则取消评选资格。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广西中医学院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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