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15年辅导员课题学生资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4号令)和《广西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4—2017年)》(桂党高工宣〔2014〕33号)的文件精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辅导员队伍由“实践型”向“实践一研究型”转变,支持全校学生政工人员开展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科学研究。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辅导员课题学生资助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课题申报类别及资助额度
课题共立项15项,分为3种类型,团队课题5000元(1个),重点课题3000元(4个),普通课题2000元(14个)。课题可根据课题研究范围(附件一)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课题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一般项目立项向未获得过项目立项的一线辅导员倾斜,团队项目和重点项目向对能够全校推广应用的实用型研究项目倾斜。
二、申报条件
1.课题仅限全校获中级及以下(含中级)职称的全体学生政工人员申报,申报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含负责人)鼓励跨学院组团申报;
3.课题立项后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研究期限为1年,成果形式为专著的,研究期限为2年,结题鉴定时必须公开发表的论文,并注明所获经费的项目编号;
4.2012年辅导员课题学生资助专项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此次课题项目。
三、申报方式
请申报者于2015年3月30日下午5:00前将《广西中医药大学辅导员课题学生资助专项立项申报书》(附件二)、《广西中医药大学辅导员课题学生资助专项评审书》(附件四)一式三份和《广西中医药大学辅导员课题学生资助专项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三)送交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教育科,电子版发至zyxyxsgz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曾淑文,电话:3137562,15994345467。
- 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
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争取获得立项。
附件一:广西中医药大学辅导员课题学生资助专项选题范围
附件二:广西中医药大学辅导员课题学生资助专项立项申报书
附件三:广西中医药大学辅导员课题学生资助专项课题项目汇总表
附件四:广西中医药大学辅导员课题学生资助专项立项评审书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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