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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风采

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评选2014年 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通知

来源:广西中医药大学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5-01-07 23:53:0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辅导员、班主任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在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校风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文件精神,加强我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工作。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专职一线辅导员和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辅导员的评选参照《广西中医药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执行办法》。

(二)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2.热爱班主任工作,在该岗位上工作满1年以上,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构建长效机制,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生活状况和班级活动状况,准确把握班级学生的思想动态;

5.积极参加班级活动,深入班级、宿舍,对学生在学习、生活、思想和心理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能及时掌握并给予正确指导和帮助,受到学生信赖和爱戴;

6.所带班级团结向上,学风优良,补考和重修学生人数不超过全班人数的10%。

7.所带班级获校级以上奖励优先推荐。

三、评选比例

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按照全校辅导员、班主任人数的25%进行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各学院根据《广西中医药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执行办法》对辅导员进行考核并提交考核材料,学校按照全体辅导员年度考核的成绩前25%评选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采取个人申报与各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二)评议。由学生工作处、团委和各学院组成考评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考查评比,确定名单。

(三)公示。学校对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3天。

五、表彰

学校将对优秀辅导员和班主任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有关要求

(一)优秀班主任候选人必须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优秀班主任申报表》(一式一份),并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不少于2000字),于2015年1月4日前把有关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

(二)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则取消评选资格。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曾淑文     电话:3137562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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