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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制度

教研室听课制度

发布时间:2015-11-14 10:54:09 浏览次数: 【字体:

听课是学校教学活动中最常规的活动之一,它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有检查、指导、督促、评估等作用,搞好听评课活动既能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又能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和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为使我校此项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特制定听评课制度如下:
一、听课制度
1、听课前要有一定的准备工作。听课前应该事先了解一下谁讲课,讲什么课,什么内容,哪里可以适当渗透什么样的法制教育。同时自己设想一下,假如自己讲这节课,应该怎样处理教材,以便听课时有个对比。
2、听课中要认真观察和记录。要用调节教学的“四个环节”、“五个关键”、“六个原则”去观察教者的教学过程,记下他每个教学环节的内容和方法。听课时不仅要记录教学过程要点和渗透法制教育的地方,也应写下自己的主观感受和评析。
3、听课后要思考和整理。听课的教师要善于进行比较和研究,准确地评价各种教学方法的长处和短处,结合自己教学实际,吸取他人有益的经验,改进自己的教学。
4、听课后要和授课教师做好交流。听课后要和授课教师交流意见,并结合课的具体情况研讨。这样可以帮助教师总结经验,不断升华,争取教学水平的更大提高。要避免吹毛求疵,偏心偏爱,固执己见等倾向。
5、听课时要选择适当方式。根据听课者的出发点和讲课者的对象不同应选择不同听课方式。如:①同备课,再听课式;②先打招呼,再听课式;③突然袭击式;④重点反复式;⑤指定内容式;⑥个人备课调讲式;⑦集体备课试讲式;⑧横向比较式;⑨分层指导式。
总之,通过听课,达到有利于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有利于教师教学个性风格的形成,有利于教学改革和教育创新之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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