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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工作职责

助教的职责

发布时间:2016-03-23 18:33:57 浏览次数: 【字体:

助教的职责

    1.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

    2.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学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3.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4.参加教学法研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

    5.从事临床医疗实践带教(包括带见习和实习)。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助教,要在较高年资教师的指导下,从事各项助教工作。

    6.兼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其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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