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学教研室教学管理制度
1.教师在全部讲课过程中,应实现下列要求:
(1)为了切实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在按照教学大纲系统讲授的同时,应做到重点突出、详略结合,努力做到使学生对重要问题当堂解决,次要问题可简略介绍或留给学生课后自学。
(2)在保证完成教学大纲要求的前提下,教师可以讲述各种学术观点和阐明自己的学术见解,以使学生增进知识,活跃思想,提高识别能力。
(3)通过讲课,不但要使学生理解所讲的内容,更应注重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4)根据讲授内容要求灵活运用新型有效的教学方法,使学生能举一反三,独立思考。
(5)在讲课中应根据课程的性质和内容,运用多媒体教学,适当辅助板书、直观教具、课堂示教等教学手段,以加深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
(6)一门课程为一个讲课班安排的讲课教师不宜过多(一般课程不超过3个,临床课程不超过5个),不能随意调课、代课,以免影响讲课内容的系统性和学生的听课效果。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应事先按规定程序做好教学安排,并填写《调、停课申请表》,经院(系、部)审核同意、学校教务处审批通过方可执行。如擅自停课、调课、请人代课者将按《广西中医药大学教学、教学管理事故和差错的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7)在开课前(第一次上课),应向授课班学生公布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和指定的参考书目,以及自己的姓名。
2.教研室应对学生学习本课程的成绩进行评定。平时,教师应通过提问、批改作业、辅导答疑、测验等多种形成性评价方式,以了解学生对课程的理解程度,督促学生学习,检查教学效果,并作为评定最后成绩的参考。课程结束后,按学校《学生成绩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考试或考查。实行教考分离,教研室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拟定A、B卷,经讨论通过,试题要符合命题要求,深浅适度,不出偏难、怪题。阅卷要在考试后一周之内完成,并及时将学生成绩册报送学校教务处考试中心。教研室要对学生成绩进行考试分析,以便不断改进教学和考试工作。
3.教研室要认真执行学校及医院颁发的教学规章制度,对上级发布的教育文件、相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要认真学习并坚决执行,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教研室的实施办法,进行科学管理。
4.完善备课制度,备课主要依靠教师个人,每学期至少进行4次集体备课,共同讨论教学内容的组织安排、讲课进度、研究学生对教学的意见,统一对这门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等。
5.建立教研室教学档案,内容包括任课教师授课计划、教学进度表、集体备课记录、教学活动记录、学生成绩记录等。
6.建立保管制度,教研室对本室的教具、模型、仪器、标本等,要严格管理,统一使用。
7.教研室每学期、学年制定出教研室工作计划,期末、年末做出工作总结,存档并向教务科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