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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药学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5-17 11:32:47 浏览次数: 【字体:

药学院办公室是学院党委和行政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学院整体工作中发挥窗口、纽带、协调和参谋作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l.在学院党政领导下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上级的有关指示、规定和学校的决定、决议、重要通报、通知等;负责布置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并催办落实。

2.代表学院协调对外各种关系,协调学院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3.安排学院党务、行政办公会议,负责学院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

4.负责安排院领导重要活动,办理院领导日常办公事务,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5.调查研究工作。围绕学院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深入各系、教研室、实验室开展调查研究,为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材料,提出解决的建议、对策或措施。

6.起草、审核以学院名义发出的文件,负责做好公文工作。

7.负责学院印章、介绍信的管理与使用。

8.负责档案、文件的收发、登记、整理、归档。

9.负责外事和接待工作。负责学校、学院、各系部教研室邀请的外国专家、学者、政府官员来院讲学、访问、科研协助、参观、学习等的接待组织工作;负责上级领导机关及兄弟单位有关人员来院检查、参观、交流的接待组织工作。

10.负责院内人事调配、劳资、技术干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11.负责院内教职工考勤、退休、返聘、离职及延长退休的管理工作。

12.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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