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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广西中医药大学2016-2017学年度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22 16:25:4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文件精神,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7760) 要求,我校积极做好2017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现特向社会公布广西中医药大学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和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91日起至20178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中医药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gxtcmu.edu.cn/)查阅或下载,也可以到校长办公室索取。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五合大道13;邮编:530200;联系电话:3137577,传真:3137517;电子邮箱:zyd3137577@163.com).

一、概述

2016-2017学年,广西中医药大学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继续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的原则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总体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健全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制度落实,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同时, 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推进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信息公开工作是深化高校校务公开,推进高校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在原校务公开工作的良好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向兄弟院校学习了解、扩大视野,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上级和学校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和规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理顺依法申请公开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等,理清并完善本部门、院系的新闻发布、舆情解读和信息反馈机制,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并要求各学校部门、院系定期上报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狠抓落实,接受校内和校外工作评议,建立具备良好教育透明度的对外形象。主动公开学校发展规划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信息、科研申报与评审信息、学科建设发展信息、对外合作交流信息、就业创业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同时将各类办事工作流程、岗位责任制度等在学校各部门、院系网站全面公开,提升工作效率,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接受学校内部和外部的监督。

()搭建信息公开新格局,拓宽学校信息公开渠道

 学校不断挖掘传统媒介信息公开功能,利用校刊、院刊、年鉴、校宣传橱窗、电子信息屏等传统媒介形式,主动公开校务校情,总结通报学校重大事件并安排部署学校工作。为适应外部信息公开需求与新媒体技术发展,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时效性、全面性、准确性,我校以加强数字化校园建设为契机,一方面完善学校网站建设,升级改造办公OA系统、学工管理系统、教务管理系统、科研管理系统、人事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等,健全专题网站和二级单位网站的信息分层发布机制,另一方面探索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在微博、微信和校园App上发布信息,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加强线上媒体与移动客户端信息公开建设,搭建信息公开多元化格局,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范围和渠道,提升信息发布时效性和信息阅览便捷性。

()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创新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我校坚持“公开为准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学校校长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与指导,督导各部门、院系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逐级规划、分项落实,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院系工作内容,加强学校各部门、院系主要负责同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要求学校各部门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理顺依法申请公开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等,理清并完善本部门、院系的新闻发布、舆情解读和信息反馈机制,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事项,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并要求各学校部门、院系定期上报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狠抓落实,接受校内和校外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与评议,建立具备良好教育透明度的对外形象。 同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严格按照工作规程处理具体的可公开信息。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6-2017学年,学校通过校园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xtcmu.edu.cn/ )主动公开信息2852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363条,校内通过5LED显示屏滚动播放2900版,学校新闻、学校宣传片、学生制作的活动介绍宣传片和各类活动信息公布等;在仙葫、明秀校区制作、更换专栏5次累计近310版;1学年广播站共播出时长300多小时,稿件1000多篇;制发简报40期,每期100;信息公开栏定期或不定期发布信息约320次,内容涉及人事、科技、校务公开、组织人事任免、教学事务、各类获奖事宜。在广西电视台、南宁电视台、中国中医药报、中国教育报、广西日报、南宁日报、南宁晚报、南国早报等新闻媒体发表报道75篇,人民网专题页面信息公开350条。

 ()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反映学校基本概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历史、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学科与专业设置,机构设置与部门职责、学校现任领导、师生员工数量及构成等内容。

 2.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与决策等有关信息。包括学校发展战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校园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范性文件等信息。

 3.教学科研管理信息。主要包括学科建设,重点学科名称及介绍,师资总体情况介绍,学位授予情况,重点实验室、平台建设情况,教学改革立项,教学研究成果,精品课程等有关信息。科研管理信息主要包括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评审、执行、验收及评估,科研奖励,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及推广开发,科研基地的立项、申报、评审、运行、验收等过程,学术活动开展,开放服务、科技合作,科技成果、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转让等。

4.对外交流合作信息。主要包括合作办学项目,教师、学生交流项目和情况,接受来华留学生情况,选派教师、学生长期出国(境)学习或工作,学校对港澳台地区的各项交流活动的筹备、组织、主办或协办工作情况。

5.学生工作等有关信息。学生工作信息主要包括学校各类学生的招生信息,包括招生任务、招生办法、招生计划、生源以及政策、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等。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评优评先,推优入党,学生申诉与处理、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就业率等信息。

6.与教职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的信息。重点包括学校重大决策情况,学校长期增人计划和年度增人计划、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教育培训、干部考核、定岗定编、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招聘博士、招考聘用制人员条件、指标、程序及结果公开情况、薪酬津贴方案、研究生导师遴选、人才引进、推荐各类优秀专家、优秀人员情况等人事人才信息;

7. 财务与资产管理信息。包括财务规章制度、学校总资产情况以及年度预、决算情况,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等信息。

8.后勤保障和安全信息。包括基建工程管理,食堂餐饮服务、安全保卫、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

()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

 (1)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召开招生工作协调会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需求,结合学校和专业实际,制定《广西中医药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印制《广西中医药大学2017年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录取工作程序、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纪律。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学校官网、校招生信息网和手机微网站,以及普通高校招生现场咨询会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包括院校简介、招生计划、专业设置、收费标准、学生奖助贷政策、申诉机制等内容。学校招生信息网分栏目公布学校概况、专业介绍、招生章程、录取查询、历年分数线等信息,考生可通过网络了解各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课程计划等。考生还可使用手机微信扫二维码关注学校的招生信息网。学校设立招生咨询电话,解答考生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接受各类申诉,保障申诉渠道畅通。

2)在普通高考录取过程中,及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各专业的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等相关情况。

(3)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方面,通过学校招生平台及时发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招生简章、考核标准、考评办法等信息,在体育专项测试现场实时公布测试结果,考场配备专门的摄像人员,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拍摄。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场监督,测试结束后按照规定及时将测试合格名单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4)在本科对口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方面,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广西中医药大学2017年本科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章程》、《广西中医药大学2017年本科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简章》并在学校招生网进行公布,并及时告知符合资格的考生参加考试;对有考试加分、职业技能测试免试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考试结束后第一时间将测试成绩通过考生所在中职学校向考生发布;按照考生测试成绩,结合我校已经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拟录取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2.财务信息公开

 (1)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批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教财务〔20177)要求,2017301日在学校财务处网站公开了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收支总表”、“部门收入总表”、“部门支出总表”及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桂教财务〔201733号的要求,2017823日在学校财务处网站公开了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3)学校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财务处除了在每年的招生简章中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外,还在财务处办公室、校园网财务处网页、新生报名交费现场等地方将学校所有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做到亮证收费,依法收费,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并向社会公布收费违纪违规举报监督电话,随时接受群众举报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6-2017学年,学校未收到需受理、答复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我校公开的所有信息均为无偿使用,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6-2017学年,我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充分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校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6-2017学年,我校未遭到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举报。

 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目前学校在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方式方法还有待提高,如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还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多元化渠道还需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督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校院联动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基层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教培训、考核评议工作还要进一步深入等。针对上述问题,我校将在以后信息公开工作中着力加强以下几点:

 ()持续推进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公开专栏网页,进一步整合学校各项公开信息,细化信息公开事项。构建起以学校网站为主,充分利用各类年报、校报校刊、年鉴、会议纪要、文件、简报等传统信息媒介和微博、微信、校园App等移动新媒介构建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探索更丰富的信息公开渠道与发布平台,打造互动式、全媒体信息服务窗口,使公众获取学校信息的途径更便捷,了解学校信息的内容更全面。

 ()强化学校各部门、院系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意识,逐步理顺各级各部门在信息公开中的职责,提升信息公开主动性,优化主动公开流程,提升信息发布准确性、全面性,确保信息反馈与答复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大信息公开监督落实的力度,加速推进信息公开监督工作的进程,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充分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完善基层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对学院和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岗位职责,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保证信息发布的渠道畅通与信息答复的及时和有效;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2017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见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分解表(共10大类50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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