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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门

教学科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1-20 17:07:44 浏览次数: 【字体:

教学科研办公室是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学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负责全院教学和科研的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拟定全院教学工作计划及有关教学、科研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上报主管院长和学校批准并检查实施;

(二)参与学院有关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各项规划的制定;

(三)协助主管院长组织各教研室制定和修改教学计划、各门课程教学大纲等各种教学文件,组织各教研室开展各项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并负责初步审核、组织实施和上报;

(四)负责汇总各教研室提出有关专业设置、教学改革、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上报院领导;

(五)组织各教研室分配教学任务、制定教学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全院范围内的各项教学检查、协助领导研究分析教学质量状况,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和建议;

(八)组织召开全院教学、科研工作会议,组织各教研室开展教学工作经验交流、学院各项学术交流等活动;

(九)收集管理全院教学计划,负责审查开课计划、课程安排、考试组织、课程调停、教室变动等工作;

(十)组织各教研室开展实践教学改革并监督实施;

(十一)负责汇总和上报教务处各教研室报送的教材订购及学生教材选用工作;

(十二)负责汇总各教研室报送的各教师教学任务,并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汇总,报送学校教务处、人事处和财务处核算课酬;

(十三)组织落实科研项目的申报、初评、结题和总结等方面的工作;

(十三)完成学院领导交给的其他有关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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