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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教学工作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2021-06-29 19:52:13 浏览次数: 【字体:

教学概况:

学院没有招收本科生,主要承担学校从高职生到博士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并进行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理论普及和宣传等工作。

本科教学:

按照中央和教育部要求,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等5门课,总学分为16学分。

同时承担了“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与国际关系”、“科学技术哲学”、“ 社会医学”、和“ 消费心理学”等4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类和人文素质类课程的教学。

高职教学:

面向全校高职生开设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等3门课,总学分为8学分。

研究生教学:

面向硕士研究生开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自然辩证法概论”,总学分为3学分。面向博士研究生开设“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和“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总学分为4学分。

同时承担了“现代医院关系学”的课程教学。

相关制度:(见后文)

1.广西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试行)

2.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主要职责

 

 

教师活动:

政治学习:

教师沙龙:

 1.思修教研室教师岑孝清给大家讲解超星学习通的应用。

 

2.思修教研室教师赵竹君与大家分享访问境外大学的学习心得。

 

3.纲要教研室教师曾婷进行全院说课展示。

 

 

教评活动:

1.教务处、教评中心来我院进行调研。

2. 学校督导专家到概论教研室指导如何开展教研室建设。

 

 

 

 

 

  广西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试行)

教研室是教学研究活动的基层单位,为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研室工作的正常开展及严格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如下:

一、教研室例会

(一)例会的意义

教研室例会是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度和部署、总结、检查教研室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的集体会议。是调整教研室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会议。

(二)例会的要求

1.教研室例会的活动组织以教研室为主,也可以跨教研室、跨院进行。可以采用集体备课、讨论研究、学习观摩、座谈交流、专题报告、教学检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

2.教研室例会须严格按照《教研室活动计划表》开展,时间安排在每周二下午(学校学院活动、考试、节假日、病事假除外),除了参加学校、院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外,原则上每周二下午例行开展活动。

3.教研室例会要精心组织,主题明确,过程规范,每次活动要做好考勤和记录工作,兼职教师要参加针对性的教研活动。

(三)例会的内容

1.具体分类

1)政策文件学习: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学习贯彻学院各项教育教学规章制度。转变教育观念,牢固树立“德育优先、能力为本”的教学思想。

2)教研室发展:研究决定本室工作计划、工作分工和重大活动、讨论部署阶段工作、学习学院有关重要会议精神、传达上级重要文件、通报学院重要工作安排等。

3)课程建设与研究工作:开展集体备课活动,研究编写课程质量标准(即教学大纲)、研究选用各门课程教材、教学参考书,组织力量编写讲义、校本教材等教学教辅书籍;集体备课;研究教学资源(多媒体课件、虚拟资源、动画)的开发、应用及使用问题等。

4)师资队伍建设: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团队建设规划,传、帮、带活动,青年教师成长等,组织课程试讲活动、说课活动,组织各类专项培训活动,开展教师沙龙等;参与校外培训学习的教师原则上要进行经验分享;为参赛教师组织讲课点评等。

5)教学检查:检查教师的备课、上课、授课计划执行、形成性评价执行、课程设计等工作情况,定期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考评等。

6)教学研究和改革:努力推动“教学能力提升”活动的开展。研究课堂教学环节和教学方式方法,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研讨,努力促进有效教学等。

7)科学研究:组织和引导本教研室教师申请和承担各级横向或纵向科研课题、参与各类学术活动,争取其他科研项目,提高学术水平,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

8)其他专项研究活动,如创新创业研讨、听专题报告和讲座、组织公开课、院内三大研究室的构建等。

2.根据学校上级部门要求,每学期具体的任务为:课程建设研讨不少于2次;教学经验交流不少于2次;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研讨不少于1次;教学质量分析不少于1次;形成性评价方案及实施不少于1次;考试分析与总结不少于1次;教学方法改革探讨不少于2次;上级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学习不少于1次。

 

二、集体备课制度

(一)集体备课的目的和意义

集体备课是教研室重要的教学活动,为统一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掌握教学进度,解决教学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集思广益,取长补短,有助于青年老师的培养与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形成严谨治学的良好教风。特制定本规定。

(二)集体备课的组织和要求

1.集体备课以教研室或教学小组为单位进行,应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开展集体备课,由负责人主持,确定集体备课的内容。

2.每学期不少于3次集体备课,每次集体备课的时间不少于一课时。主持人综合大家的意见,改进教案,授课教师根据改进后的教案,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改进、完善个人教案。

3.反馈教学效果,改进教学方法,探讨教学中需要改进的方面。

4.每学期开学时组织集体备课会,对每位教师的集体备课内容进行讨论交流,提出修改意见,并督促检查写出讲义。

5.新学期开班前针对老教师新开课程和新教师任课,要在教研室内部组织说课和试讲,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进行修改和完善,合格后方可正式为学生上课。

(三)集体备课的内容

1.参加集体备课的教师要根据课程质量标准,制定教学进度,确定各章节教学学时,或划分主题。

2.根据课程质量标准的要求,提出授课内容的整体构思、理论框架、基本观点、基本概念、应突出的重点和难点等,并将一些疑难问题提出供大家讨论,讨论过程要有详尽的记录,电子版要存档。

 

三、听课制度

(一)听课的目的

听课制度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考核学校教学质量的一个参考依据。听课制度能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本学科实际教学状态;分析研究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倾听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并及时给予意见反馈;指导老师更好地开展课堂教学活动;同时通过听课增强教学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改进教学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二)听课人员组成

按照学校教评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听课制度,落实三级教学督学听课工作,听课人员由学院领导、教学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教学秘书等组成听课小组,由教研办组织安排。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三)听课要求及形式

1.听课领导及教师要提前到教室,遵守课堂纪律,不影响教师授课和学生听课。

2.听课形式主要采取随机、随堂听课为主,每次听课不少于1学时,不迟到,不早退。

3.听课后必须认真做好听课记录,课后及时总结所听课的优缺点,写出评课意见,认真填写《教学质量评价表》,此表作为院内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

4.教师互相听课后应主动与授课教师交流,互相启发,共同提高。并做好记录。

5.教研室应由专人负责统计教师听课情况,检查教师听课记录。

 

四、教师管理规定

(一)教师要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为教学服务、对学生负责的思想观念,大力提倡奉献精神和爱岗敬业精神。

(二)教师要端正工作态度,服从组织领导和调配,积极参加院内和教研室安排的政治学习,

(三)教师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乐于接受和保证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做好教学工作。

(四)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按时到校、上课、下课。

(五)教师要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勇于创新,不断更新、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理论水平。

(六)刻苦钻研教材,认真备课。

(七)积极参加集体备课、进行教学方法的研究和讨论,开展教学改革。

(八)教师要树立良好的师德,团结协作,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本规定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广西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学科研办公室主要职责

教学科研办公室是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学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负责全院教学和科研的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拟定全院教学工作计划及有关教学、科研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上报院长和学校批准并检查实施;

(二)参与学院有关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各项规划的制定;

(三)协助主管院长组织各教研室制定和修改教学计划、各门课程教学大纲等各种教学文件,组织各教研室开展各项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并负责初步审核、组织实施和上报;

(四)负责汇总各教研室提出有关专业设置和改造、教学改革、学科建设和科学院就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上报院领导;

(五)组织各教研室分配教学任务、制定教学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全院范围内的各项教学检查、协助领导研究分析教学质量状况,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和建议;

(八)组织召开全院教学、科研工作会议,组织各教研室开展教学工作经验交流、学院各项学术交流等活动;

(九)收集管理全院教学计划,负责审查开课计划、课程安排、考试组织、课程调停、教室变动等工作;

(九)组织个教研室开展实践教学改革工作并监督实施;

(十)负责汇总和上报教务处各教研室报送的教材订购及学生教材选用工作;

(十一)负责汇总各教研室报送的个教师教学任务,并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汇总,报送学校教务处、人事处和财务处核算课酬;

(十二)组织落实科研项目的申报、进行、完成、总结等方面的工作;

          (十三)完成学院领导交给的其他有关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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