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医方药教研室管理制度
壮医方药学教研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壮医方药学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完善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工作,结合教研室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研室是组织教学活动、培养高质量人才的基本单元。是学院的业务主体、日常教学活动和开展科学研究最基层组织、指导学生学习的最重要载体。教研室建设应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办学宗旨和所属专业、课程特点,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和思想政治教育,持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章 教研室主任与成员
第三条 教研室设主任1名,主任在学院领导下,全面负责教研室的工作,教研室秘书1人,协助教研室主任处理办公室各项事务。
第四条 教研室主任任职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
3.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一定的学术影响;
4.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公道正派;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讲师三年以上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6.各学院负责人和教学管理人员原则上不担任教研室主任职务。
第五条 教研室主任主要职权:
1.参与教研室教师调入或调出的决策;
2.教研室教学、研究和师资培养等工作的决策;
3.教研室经费的管理;
4.对教研室教师业务进行考核,审定课程标准、教案、讲义、教学进度计划表等教学文件;负责教材选用、试卷命题与审核工作;
6.履行主任职责所需要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教研室主任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2.组织教师业务学习,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和研究水平;
3.参与专业建设,开展课程、教材、师资等教学基本建设;
4.落实教学任务,执行教学计划;
5.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6.组织完成学校规定的其它工作;
7.教研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第七条 教研室成员
1.教研室的全体教师(包括工作人员)属于教研室成员,教研室成员应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关心教研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2.教研室成员有对教研室的建设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3.教研室成员要服从教研室主任的工作安排,遵守学校、学院及教研室制定的规章制度。
4.教研室全体成员应团结协作,发挥集体力量,教书育人;对有关教研室建设的意见应提交教研室会议上讨论协商。
第三章 教研室工作与任务
第八条:教研室在学院领导的指导下,开展所属专业(课程)范围内的教学、教学改革与建设、科学研究等工作。同时,接受教务处等行政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九条: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教研室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规范师德师风建设为准则。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根据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 专业建设工作
在学院组织下参与制订专业建设规划、新专业论证、专业评估、专业认证等工作;落实示范专业、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建设任务;参与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十一条 课程建设
1.教研室制定课程建设工作规划;有计划、有措施地对每门课程开展建设工作,认真研究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抓好教学改革工作,积极培育教学成果。
2.编写并及时修订教学基本文件(包括课程标准、教案、课程表、教学任务书、教学日历、教学参考资料、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书、试题(卷)库、教学实习计划等);引进或开发多媒体课件、网络学习材料。
第十二条 教学管理工作
1.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组织落实所承担课程的各项教学任务,包括承担各门课程的备课、授课、实验、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堂讨论、辅导答疑、社会调查、实习(实训)、考试或考查、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各个教学环节,安排教学经验丰富、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教学任务,按要求完成各项教学工作。
2.积极配合学校及学院开展的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对教学各个工作环节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配合学院定期组织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及时了解教学基本情况,做好教师评学工作,不断改进教学管理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内涵建设。
3.课程考核管理。课程(含环节)考试做好审定考题、确定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组织好阅卷和成绩登记工作,并对试卷成绩进行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教学的措施;做好对学生实验、实习报告,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平时作业成绩的评定工作。
第十三条 师资队伍建设
对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考查。
1.根据学校、学院师资队伍培养规划,结合本教研室的实际情况,拟定本教研室教师和教学辅导人员的培养计划;根据本教研室工作需要和不同层次教师的特点,分别对教师提出提高业务的要求,并负责组织实施。
2.协助学院做好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在本教研室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有计划地培养教学骨干和专业带头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立好本教研室重点课程的教师梯队。
3.高度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为本教研室青年教师指定指导教师,安排青年教师试讲,对青年教师的教案、讲课、辅导、实训、教学进度、作业批改等进行指导和检查;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技能和教科研能力。
4.加强外聘教师管理,对外聘教师任课资格、教学材料等全面负责,建立外聘教师信息档案。
第十四条 教材选用
根据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的要求,组织对教材的选用;坚持每3年大修改调整一次、每年小修改调整一次。教研室对本室所开课程使用的教材要进行认真讨论和筛选,选用公开出版的教材应首选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规划教材及省级规划教材等,严格履行教材订购手续。
第十五条 教研室活动
1.开展业务学习与政治学习。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法规,深入探讨教学规律,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提高理论素养。
2.按照桂中医大教务〔2022〕82号《关于广西中医药大学集体备课的通知》文件积极开展集体备课。根据学校听课制度制定听课计划,组织教师相互听课,观摩教学,开展教学评议活动。通过互相听课、观摩教学、教学讨论等形式总结交流教学情况和经验,解决教学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总结和推广先进教学经验,积极推动教学改革。
4.教研室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每周开展一次教学研究活动,教学研究活动要有计划、有落实、有成效,并做好活动记录存档、备查。
第十六条 协助学院做好实验室(实训室)的管理工作,协助改善实习(实训)条件,建设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健全实习(实训)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教学 科学研究
1.认真组织教师搞好教学工作的同时,应积极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学术讲座,参加学术交流,促进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共同提高。
2.根据国家、社会、区域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结合专业发展和本教研室师资、设备具体情况,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和参与教学改革课题与科研课题研究,并结合自己研究工作与教学实践发表高水平的研究论文。
3.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在完成教学任务,保证课程标准要求的前提下,收集和交流国内外教育与科学研究方面的信息,认真研究课程教学改革,积极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和学科技能竞赛。
4.注重科教协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挥教师的专长和学科专业的优势,开展社会服务活动。
第十八条 教学档案管理
1.教研室教学文件、教学资料档案的建立。确定专人作为教研室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教研室教学文件、教学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保管。
2.教研室档案资料和材料为:开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改革计划及措施;历年选用教材(讲义)、参考书;课程质量标准,课程教学设计,授课计划,实验、实训、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学生的实习报告,历届学生的考试成绩登记表,学习成绩分析,教师听课记录,本教研室教师编写或参编的教材、讲义,发表的各种论文复印件,本教研室教师获奖情况,教研室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图书资料;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实验室建设规划;开展教学研究与科学研究活动记录、学术交流活动记录;教师培养规划及其具体培养措施和考核记录等。
3,按照学校教学档案管理程序及办法,对上述教学档案归类、整理并定期移交至学院统一保存,移交时作好相关记录存档、备查。
第四章 教研室管理及评价
第二十五条 教研室每学期初向学院提交教研室详细活动计划,定期举行工作例会。活动主题目标明确、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各学院审查后交教务处核准备案。学期结束后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有典型活动成果材料。
第二十七条 教研室定期对本室工作进行自查,检查教研室成员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以及教研室建设的总体情况,每学期均应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汇报教研室工作。
第二十八条 按照桂中医大教评〔2022〕27 号《关于广西中医药大学教研室评估通知(2022年修订)》文件参加教研室评估活动。以促进教研室活动常态化,管理规范化,建设内容标准化,建设手段信息化。
壮医方药学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