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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制度

教研室教学管理

发布时间:2023-05-08 10:06:27 浏览次数: 【字体:

1.教师授课时应实现下列要求:

(1).按照教学大纲系统讲授,重点突出、详略结合。

(2).保证完成教学大纲要求的前提下,可以讲述各种学术观点和阐明自己的学术见解。

(3).注重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

(4).中药学授课,主要运用多媒体教学,为学生提供中药饮片标本

(5).一门课程为一个讲课班安排的讲课教师不超过3个,不随意调课、代课,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应事先按规定程序做好教学安排,并填写《调、停课申请表》,经院(系、部)审核同意、教务处审批通过方可执行。

(6).在开课前(第一次上课),应向授课班学生公布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和指定的参考书目,以及自己的姓名。

2.学生成绩进行评定方法

(1)平时成绩评定方法:

平时成绩的评定以形成性评价方式为主,分值为百分制,占总成绩30﹪。

形成性评价包括出勤、讨论、作业、案例分析、实验报告辅导答疑、测验等部分。其中出勤占平时成绩的10﹪、讨论占平时成绩的20﹪、作业测验占平时成绩的40﹪、案例分析占平时成绩的20﹪、其他项目占成绩的10﹪。

(2)期末成绩评定方法

期末评定以考试形式为主,分值为百分制,占总成绩70﹪。

考试:实行教考分离制度,教研室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拟定A、B卷。

阅卷:考试后一周之内完成,并及时将学生成绩册报送教务处考试中心。

试卷与考试分析:任课教师要对学生成绩进行考试分析,并交由教研室存档。

3.学生管理

(1)本科学生管理

毕业实习中教研室应根据本专业毕业实习计划,制订出本课程的毕业实习计划和大纲,明确实习目的、要求、时间安排、考核办法、实习基地和指导教师,编好实习手册,并向学生宣读实习学生守则。实习结束时,

(2)硕士研究生管理

原则上所有本教研室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开题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均由教研室组织完成,相关的学习活动也应该在本教研室完成。每位研究生读研期间参与教研室教学活动至少2次。

4.听课制度

教研室主任每学期至少应听取本教研室每位教师课堂教学一次,组织教师互相听课一次,并及时点评,提出改进意见。并填写听课记录表格。

5.备课制度

每学期1~2次集体备课,共同讨论教学内容的组织安排、讲课进度、研究学生对教学的意见,统一对这门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等。并作为教师活动由教研室秘书记录。

6.教学档案建设制度

任课教师授课计划、教学进度表、听课记录、集体备课记录、教学活动记录、学生座谈会记录、学生学习形成性评价记录,学生成绩、试题资料和试卷、试卷分析报告、科研标书、文献资料目录等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复印件交由主任、秘书存档,届时5年。

7.教学资料收集制度

教研室要把专业资料的收集工作视为本课程(或学科)的基础建设,组织教师不断收集与本课程(或学科)有关的科技情报资料、参考书目、视听教材等,留存教研室电脑,并定期于教研室会议或活动时分享相关材料。

8.教具等保管制度

教研室室的教具、模型、仪器、标本等设专人保管与维护,要严格管理,经管理员与教研室主任同意后统一使用。

9.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设专人管理与日常维护。

10.教研室每学期、学年制定出教研室工作计划,期末、年末做出工作总结,存档并向院(系、部)做出书面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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