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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制度

教学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11-15 10:33:28 浏览次数: 【字体:

教学管理制度

(一)每周组织开展一次教学研究活动(周二下午),教研活动由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主持,全室教师人员参加,做好考勤和记录并注意保存。

(二)教研室要认真执行学校及学院(部)颁发的各种教学与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教研室的实施办法,进行科学管理。

(三)教研室主任每学期至少应听取教研室每位教师开题教学一次,组织教师互相听课一次,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每学期、学年制定出教研室工作计划,期末、年末做出工作总结,并向院(部)做出书面汇报。

(五)教研室建立教学档案。内容包括任课教师授课计划、教学进度表、听课记录、集体备课记录、教学活动记录、学生座谈会记录、学生学习形成性评价记录,学生成绩、试题资料和试卷、试卷分析报告、科研标书、文献资料目录等。

(六)教研室要把专业资料的收集工作视为本课程(或学科)的基础建设。组织教师不断收集与本课程(或学科)有关的科技情报资料、参考书目、视听教材等,临床教研室还要搞好疾病诊断治疗索引,注意病例书写、随访工作和典型病例分析等资料的积累。

(七)教研室对本室的教具、模型、仪器、标本等,要严格管理,建立保管制度,统一使用。 实验室是教研室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不可缺少的条件,教研室要积极参加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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