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药理学教研室师德师风建设规范
根据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公会全国委员会印发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和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关于实施《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参照《广西中医药大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桂中医大教师〔2013〕19号)制订本教研室《规范》。
第一章 指导思想
第一条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对教师的要求,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师德修养高的师资队伍,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贡献力量。
第二章 主要目标
第二条 在全体教师中牢固 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不动摇的坚定信念。培养以信念坚定、品行端正、学识渊博为主要目标的教师素质,在全教研室教师队伍中形成政治上积极进取、业务上严谨治学、品行上为人师表、事业上有所建树的良好风气。
第三章 主要内容
第三条 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廉洁从教,不利用职责方便谋取私利。
第四条 敬业爱生。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上课时不携带手机或将手机关机,上课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治学严谨,实事求是。不迟到、不早退,课堂纪律严格,认真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在课堂上应当站立讲课,与学生进行必要的互动,以激情感染学生。严格执行考试制度,命题实事求是,评卷认真负责,不得在各类考试过程中泄题,不得在评卷、复试等环节中弄虚作假。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开展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充分运用启发式教学。学习和充实新的知识,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业务培训。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公正对待学生;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不得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收受学生钱物,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严辞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培养学生全面发展。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中出现 的不良行为和思想倾 向.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 康的 思想和文化,经常深入学生当中与学生交 流思想,帮助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第六条 严谨求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成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可信,力戒浮躁。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的劳动成果、侵占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伪造科研项目、学术成果、专家鉴定、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不得请他人代写文章或署名不实。
第七条 服务社会。用但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坚决反对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积极利用学校智力资源为社会发展服务。积极承担科研项目,着重开展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加强基础研究、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争取在基础理论研究和中医药高新技术开发等方面有所突破,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中医药学术水平提高服务。
第八条 为人师表。学为人师 ,行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 、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 育感染学生.言行雅正,举止文明.生活作风严谨正派,生活方 式健康向上。情绪饱满,仪表端庄大方,谈吐文雅,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衣着整洁得体.注意与学生的交往方式,与学生保持健康良好的师生关系,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取业声誉的行为。
第四章 师德师风建设措施
第九条 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制度。将教师的师德规范评列入教师年度考核范围,对遵守和执行教师职业道德突出的人和事随时了解和记录,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表彰、奖励;对违背师德的行为给予批评,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造成恶劣影响的,调离教师岗位。教师的师德考评结果作为职务聘任、评先选优、选拔培养等工作的首要条件,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第十条 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将使得师风教育纳入到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课程中来,从新教师入手,产把入口关;要以制度化的政治理论学习、教师培训、党校教育、组织生活 、外出参观学习以及教职工喜闻乐见 的文化活动等方式为载体 ,引导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政策法规,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
第十一条 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广泛开展以师德师风建设为核心的教书育人活动和“树师表形象、创文明校风”活动,在教学中渗透德育,尊重、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鼓励教师担任学生班导师、学生课外活动指导教师等工作,充分发挥教师在培养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使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到行动上。
第十二条 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学校每两年评选一次师德标兵,对师德突出的教师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在晋升职称、 岗位聘任等方面予以相应的政策支持,并通过多种宣传媒体,大力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在全教研室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风气。
第十三条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研究.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长 期的工作,应当结合教研室的具体情况认真做好师德师风建设的理 论研究。对于其中的一些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要从学术层面进行科学研究,不断从实践中概括、总结、升华师德师风建设的理论,不断促进师德师风建设的理论创新 、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第十四条 强化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 、任务落实。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范适用于本教研室在编、聘用制、合同制的所有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和其他工作的人员。
第十六条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药理学教研室所有。
广西中医药大学药理教研室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