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废弃物品处理管理制度
1. 实验室实验处理后废弃物应分类,并放置不同的废弃物篓(或污物桶)内。
2. 实验用废弃物应与生活垃圾分开。
3. 实验后的动物不能是食用,其尸体、脏器统一交实验动物室焚烧炉火化。不能混弃于生活垃圾。
4. 实验完后的废旧试剂应交实验室,不能弃入下水道。应由实验室直接处理,其具体方法有中和法、稀释法、化学降解法、降毒法、灭菌法,回收法。
5. 实验中的废气,一般少量废气可直接用排气扇排出室外,如排气量较大或有一定危险性气体的实验,应通风柜或排气管道排气设施应符合环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