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学教研室教学检查制度 002号
广西中医药大学
药剂学教研室教学检查制度
药剂学教研室〔2015〕002号
教学检查分为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两部分。常规检查以一个学期为周期,由教研室主任及教学秘书对本教研室教学运行状况、教学工作状态进行检查和评价。专项检查是围绕某项教学工作内容、某一教学环节进行检查和评价。
一、常规检查
1.期初教学检查。开学第一周由教研室主任对开学准备情况、教学基本设施、教师和学生课堂教学常规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2.期中教学检查。每学期第8至11周,教研室主任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对学校教风、学风及教学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价。
3.期末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以考试组织和考风为重点,教研室主任进行巡考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期末还要进行考试质量评估,教师对必修课期末考试成绩和试卷进行质量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4.学期随机教学检查。教研室主任随机听课,对教师授课、学生学风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价。检查方式包括:
(1)多种形式的教学观摩、示范教学等;
(2)同行专家听课,并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教学质量评价表》;
(3)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教师评学、评管理,学生评教、评管理。对教师和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回答,对教风、学风和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5.学生学习质量检查
学生学习质量主要包括课堂学习质量、课外学习质量两个方面。
课堂学习主要指学生在遵纪守时、听课、回答问题、课堂作业、实践操作等环节与教师讲授相互配合的一些学习活动。
课外学生学习主要指课堂学习以外的包括与课外阅读、课外作业、预习、复习相关的一些学习活动。
对学生学习质量的检查贯穿在整个教学检查全过程中。
二、专项检查
学生评教
时间:每学期授课结束前
形式:纸质版材料进行
组织:授课结束前,各任课老师组织学生进行评教工作,确保真实地反映教学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