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机化学与物理化学教研室关于学生查询成绩的流程规定
无机化学与物理化学教研室关于学生查询成绩的流程规定
为更好的服务学生工作,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特制定无机化学与物理化学教研室学生查询成绩流程细则:
1. 学生向教务管理部门书面申请查询成绩。
2. 经教务管理部门同意后,再向药学院教务管理部门申请。
3. 经药学院教务管理部门同意后,学生联系无机化学与物理化学教研室秘书查询成绩。
4. 成绩查询要求:
(1) 查询地点需要在教研室办公室
(2) 查询时需要由两位老师在场。
(3) 查询后需记录查询情况。查询情况需学生确认签字,在场两位老师签字
(4) 成绩如与上报成绩不符。相关教师须向教研室提交整改报告,并由教研室逐级上报。
5.教研室全体教师须严格按照教研室规定执行。
无机化学与物理化学教研室
2023年5 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