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教研室形成性评价数学学科实施方案(试行)
数理教研室形成性评价数学学科实施方案(试行)
数理教研室承担的主干课程有《物理学》、《医用物理学》、《高等数学》、《数理统计学》等四门课,课程定位为专业基础课,根据课程特点,从可操作性出发,经任课老师充分的讨论,拟定了本教研室学生成绩形成性评价实施方案(其中分物理学科和数学学科)。
数学学科
一、上课考勤(30分)
每门课一学期考勤5次,每次6分,由学习委员负责考勤,并签字认可。
二、作业(50分)
依据数学学科的特点,作业分为课外作业4次,课堂作业1次,每次作业10分。作业分为A+、A、B+、B、C五个等级,其中A+:9.5~10分,A:9.0~9.4分,B+:8.5~8.9分 ,B:8.0~8.4分,C:7.5~7.9分。
三、学习态度主动性(20分)
依据学生学习兴趣,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具体包括主动提问、回答教师问题、集体讨论以及利用互联网交流学习(包括短信、微信、微博、email)等。对课堂主动提问、回答教师问题、集体讨论加10分,对利用互联网交流学习加10分。
四、总体评价
形成性评价分数=考勤+作业+学习态度主动性
形成性评价分数最高分为95分,如果按以上计算超过95分,按95分计。形成性评价分数占学期总评成绩的40%。
以上是根据数学学科特点拟定的形成性评价方案,拟上报药学院教学办和学校教务处批准实施,希望本教研室数学学科教师按此执行。
数理教研室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