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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工作职责

岗位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3-05-23 10:24: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教研室主任主要职责

1、领导和组织本室教师执行教学计划、选编教材、拟定教学大纲和教案、审定授课计划、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等教学工作。

2、领导和组织讲课、实验学习、课堂讨论、考试、考查、知道学生自学和辅导等工作。并经常进行检查性听课,每学期不少于5次,及时总结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3、领导和组织制定本室科研计划,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并经常检查各科研究课题进行情况,积极开展学术活动,提高学术水平。

4、根据各级教师职务和各级实验技术人员职务的要求,领导和组织制定培养提高计划,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工作能力和学识水平。

5、领导和组织研究生、进修生的培养工作。

6、领导所属实验室、研究室、资料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7、领导和安排教研室其他成员的工作,分配教师和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认真执行工作量制度,学期末总结工作量完成情况,经系审阅后报教务处。

    8、主持本室工作会议、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定工作计划和作出工作总结。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应提交教研室会议讨论。

9、每学年或学期末组织对本室成员进行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业务水平、完成教师工作量情况、工作成绩等),根据全面考核的情况,提出奖罚或晋升的建议。

   (二)教师的主要职责

教师的根本任务,是认真教好学生,完成教学任务,按“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三严”(严肃态度、严格要求、严密方法)的要求培养学生。为此,各级教师均须承担一定量的教学工作:教授、副教授的教学工作量一般应占教师工作总额的60%,讲师、助教一般应占70%左右。

高年助教以上的教师均应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工作,在教研室统一领导下完成一定的科学研究任务,努力了解和掌握本学科的新进展、新成就,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外语水平。

较高年资的教师有责任帮助较低年资的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水平。

教师职务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级。他们的具体职责是:

  • 助教的职责

  •    (1)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公共外语、体育、制图等课程的教师还应讲课),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学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3)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4)参加教学法研究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

       (5) 中医基础学科和临床学科的助教,分别要有1/3和1/2以上的时间,从事临床医疗实践(包括带见习和实习)。刚毕业参加工作的中医各科学的见习助教,要首先安排一至三年时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过好临床关。其他学科和见习助教,应主要参加实验工作,或在较高年资教师的指导下,从事其他各项助教工作。

       (6)所有助教一律实行坐班制。

    2、讲师的职责

       (1)系统地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组织课堂讨论,知道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担任实验室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编写实验教材及实习指导书。

       (3)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参加教学法研究,参加编写、审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每两年在国内外学术刊物或有关学术会议上发表或宣读一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论文。

       (4)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研究生、进修教师等。

       (5)担任学生的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6)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践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教学工作。

       (7)中医药基础学科的讲师,分别要有1/3和1/2 以上的时间,从事临床医疗实践(包括带见习和实习)。

    3、副教授的职责

       (1)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者两门以上的课程讲授工作(其中一门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者技术基础课),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掌握本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并提出学术报告,参加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根据需要,担任科学研究课题负责人,负责或参加审阅学术论文。每两年在国内外学术刊物或有关学术会议上发表或宣读一篇以上有相当水平的论文。

       (3)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参考书,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

       (4)指导实验室的建设、设计,革新实验手段或充实新的实验内容。

       (5)根据需要,指导硕士研究生,协助教授指导博士研究生,指导进修教师。

       (6)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7)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教学工作。

       (8)中医基础学科和临床学科的副教授,分别要有1/3和1/2时间,从事医疗工作(包括带见习和实习)。

    4、教授的职责

    除担任教授职责范围内工作外,应承担比副教授职责要求更高的工作,领导本学科教学、医疗和科学研究工作,根据需要通过评审确认后领导博士研究生。

       (三)实验技术人员的主要职责

    实验技术人员是高等学校和科研结构中教学和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制作与保管教学标本、图标、模型、幻灯、资料等辅助材料,配合教师进行课堂教学,做好讲课和实验、实习的准备和善后工作。有经验的实验技术人员可配合教师指导学生实验学习。

    管理实验室、教研室或资料室,保管与维修教学仪器设备,领发仪器、药品,饲养实验动物。配合教师进行教学和科研实验,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分担教研室的部分行政事务工作。

    所有实验技术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

    实验技术人员职务分为:实验员、助理实验师、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四级,各级职务主要职责如下:

  • 实验员:

  • 了解本实验室有关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在有关人员指导下,完成教学实验、科学研究实验的准备工作和辅导工作,初步掌握常规的实验工作方法和步骤,承担本实验室的部分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或其他具体工作。

  • 助理实验师:

  •     基本掌握实验室有关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较熟练地掌握本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能对一般仪器设备的故障进行诊断和维修,承担比较复杂精密仪器的技术管理,负责承担并较好地完成实验任务,写出实验报告。承担实验室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

        3、实验师:

    掌握本实验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独立地创造或改善某些实验技术条件,根据学术负责人的设想和要求,设计、加工特殊的实验装置或零部件,改进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负责精密仪器大型设备的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的排除,写出较高的实验报告,指导和培养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

  • 高级实验师:

  •     熟悉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组织和领导本学科的重大实验工作,写出高水平的实验报告或论文,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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