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教研室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每学期不少于2次组织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师德师风有关文件以及教育思想与教学法,做到有记录、有笔记。
二、会议制度。每学期不少于4次组织教学研究会议,交流教学经验、探讨教学方法,讨论处理教研室工作中需集体解决的问题。
三、试讲和教学观摩制度。每学期不少于4次组织及参加各级观摩教学或教师试讲、教学示范课等活动,并组织专任教师研讨,做好记录。
四、听课制度。教研室主任听课每学期不少于6学时,教师同行听课不少于4学时,做好相应的听评课记录。
五、集体备课制度。每学期组织不少于4次集体备课,凡属于教学或教材内容中的新问题、新疑点,教师认为有必要集体商讨,则应组织集体备课。
六、检查汇报制度。加强各项工作的阶段性检查和经常性检查,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应组织全面检查。定期向武装部(保卫处)领导汇报本教研室工作,并接受学校和本部门的检查。
七、责任制度。全体教师应当按时参加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请假的,需向教研室主任请假。如无故缺席2次以上教研活动的,取消教学考核优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