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
篮球运动是以投篮、运球、传球、上篮和扣篮为中心的对抗性室内体育运动之一,高质量的比赛中,比较注重球队与战术的融合。其创建时间为1892年1月(另一种说法是1891年12月),创建人为美国马萨诸塞州菲尔德基督教青年会训练学校教师詹姆斯·奈史密斯博士。他并不是改革一项运动而是在发明一项运动,他当时只是为了给国际基督教青年会训练学院的学生们发明一种适合室内进行的运动,他的发明引起了积极的响应。最初,他将两个装桃子的篮,钉在学校健身房楼上看台的两端,以橄榄球作为比赛用具,向篮内投掷,后来改为铁制的圆圈,挂上线网。再后来剪开网子下口,成为今天篮筐的样子。为了完善篮球这一新生运动项目,他在1892年制定了18条规则,后逐步修改和增加条款,出场人数也逐渐减少,直至规定每队5人,这才成为现代的篮球运动。现代篮球大小篮球体积7800mL、直径24.62cm。
起源
(注:以下“西”为西班牙语词汇)
1891年12月初在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Springfield)市基督教青年会国际训练学校(后为春田学院),该校体育教师詹姆斯·奈史密斯(James Naismith)博士为了解决冬季室外寒冷,橄榄球、棒球无法正常开展而发明了篮球,他借鉴了篮网球(netball)的规则,当年的篮球规则只有13条,奈史密斯博士于1939年逝世,终年78岁。
他未曾料到,由他创建的篮球项目竟然已经发展为美国国内的第三运动以及世界第十大球类运动,参与人数甚至略微超过了冰球。为了纪念奈史密斯博士发明篮球的功绩,在春田学院校园内修建了美国篮球名人馆—詹姆斯·奈史密斯纪念馆。
1891年,奈史密斯在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基督教青年会国际训练学校任教。他从当地儿童喜欢用球投向桃子筐(当地盛产桃子,各家各户都备有桃筐)的游戏中得到了启发,创编了篮球游戏。
起初,奈史密斯将两只篮筐别钉在健身房内看台的栏杆上,篮筐上沿距离地面3.04米(约10码),用足球作比赛工具,向篮投掷。投球入篮得1分,按得分多少决定胜负。每次投球进篮后,要爬梯子将球取出再重新开始比赛。以后逐步将竹篮改为活底的铁篮,再改为铁圈下面挂网。人们称这种游戏为“奈史密斯球”或“筐球”,很长一段时间之后,经过他与同事们反复商量才定名为“篮球”。
奈史密斯30岁时便发明了篮球,但篮球诞生后近半个世纪始终被人们所忽视,直到1936年柏林奥运会上才受到应有的尊重。75岁高龄的奈史密斯随美国篮球队抵达柏林,但美国篮球队教练只负责他从美国到柏林的机票费,不承担其在柏林的旅馆费和入场券费用。而美国奥委会对此置之不理,使得这位篮球之父心情十分沉重。
国际业余篮球联合会首任秘书长威廉·琼斯则很尊重和敬佩他,不仅解决了他的旅馆费用,并邀请他为奥运会首场篮球比赛开球。开球前,琼斯向全体参赛运动员介绍了这位篮球发明者,奈史密斯受到大家的热烈欢迎。全部比赛结束后,琼斯又安排奈史密斯主持发奖仪式,并授予他一枚奥林匹克特别勋章表彰他发明篮球的功绩。当一位德国小姑娘向他敬献月桂冠时,奈史密斯欣喜若狂,激动得把帽子抛向天空。
奈史密斯于1939年逝世。为了永远怀念这位篮球运动先驱,国际篮联在1950年第1届世界男子篮球锦标赛期间举行的第一次中央局,决定把世界男子篮球锦标赛的金杯命名为“奈史密斯杯”。
发展历史
到1893年,才形成近似现代的篮板、篮圈和篮网。最初的篮球比赛,对上场人数、场地大小,比赛时间均无严格限制。只需双方参加比赛的人数必须相等。比赛开始,双方队员分别站在两端线外,裁判员鸣哨并将球掷向球场中间,双方跑向场内抢球,开始比赛。持球者可以抱着球跑向篮下投篮,首先达到预定分数者为胜。1892年,奈史密斯制定了13条比赛规则,主要规定是不准持球跑,不准有粗野动作,不准用拳击球,否则即判犯规连续3次犯规判负1分;比赛时间规定为上、下半时,各15分钟;对场地大小也作了规定。上场比赛人数逐步缩减为每队10人、9人、7人,1893年定为每队上场5人。
相对于原始的五大宗旨以及十三篮球竞赛规则来说,1893年的规则又进一步得到了完善。
篮球运动是1896年前后由天津中华基督教青年会传入中国的,随后在北京、上海基督教青年会里也有了此项活动。在1910年旧中国举行的第一届全运会上举行了男子篮球表演赛之后,在全国各大城市的大、中学校的篮球活动逐渐开展起来,其中以天津、北京、上海开展得较好,水平也较高,当时的比赛规则很简单,在球场中间画一个约有1米直径的中圈,中锋队员跳球时一只手必须置于背后腰部,任何一足不得踏出圈外。技术也简单,中圈跳球后,谁接到球就自己运球,超过防守人就投篮。当时只会直线运球前进,传球方法是单、双手胸前传球,跑动投篮是用单手低手上篮,立定投篮无论远近都是用双手腹前低手投篮。1925年前后,进攻和防守的5名运动员,有了较明确的分工,中锋对中锋,后卫对前锋,有人盯人,各自盯住自己的对手。但前锋的职责是只管进攻投篮,不管退守;后卫的职责是只管防守抢截球,不管投篮。前锋和后卫很少全场跑动,只有中锋要攻守兼顾。以后又逐渐改为两后卫1人助攻(活动后卫),1人留守后场(固定后卫),两前锋也变为1人留在前场专管偷袭、快攻,1人退守后场助防。技术动作也有所发展,跑动投篮出现了单手、高手投篮,立定投篮出现了双手胸前投篮,传球出现了单、双手击地传球,运球出现了两手交替运球躲闪防守和超越防守向前推进的技术。规则中增加了罚球区和罚球线,队员犯规4次即被取消比赛资格,犯规罚球可由队长指定任何1个队员主罚。比赛时间分为上、下半时各2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每次投中或罚中后,都在中圈跳球,重新开始比赛。而中国篮球运动水平在1926年以后有了较大提高。
1892年,篮球运动的发明人奈史密斯订出18条简易规则,篮球运动进入对抗比赛的阶段,继而产生了比赛的组织领导者、执法公断者——裁判员。
现状
外国称篮球裁判为“球证”,每场比赛有正、副两个“球证”。建国前,中国称篮球裁判为“司令”,每场篮球赛只有一个“司令”。解放后改称裁判员,每场球赛设正、副两个裁判员。
中国现行篮球裁判分为五级:国际级、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由于篮球比赛的速度强度都愈来愈大,为了更全面、准确地执行规则,有些国家已开始试行每场比赛设前、中、后三个裁判员。
基本规则
奈史密斯制定的篮球规则
①篮球运动是用手进行的运动,球是圆的;
②手拿着球走或者跑都是不允许的;
③运动员可以到场上任何地方,只要不影响和妨碍对方运动员;
④运动员与运动员之间不允许发生身体接触;
⑤篮圈应该是水平的。
根据这5条基本原则,奈史密斯先生制定出最原始的篮球竞赛规则。最原始的篮球竞赛规则一共有13条。这13条的基本内容是:
1.球员可以用单手或双手向任何方向扔球。
2.球员可以用单手或双手向任何方向抢、打球,但绝对不能用拳头击球。
3.球员不能带球走。
4.必须用手持球,而不允许用头顶、脚踢球。
5.不允许球员用肩撞、手拉、手推、手打、脚绊等方法来对付另一方的队员。任何队员违反此规则,第一次被认为是犯规,第二次再犯规,就要被强行停止比赛,直到命中一个球后才能重新上场参加比赛。如果有意伤害对方球员,就要取消他参加整个比赛的资格,且不允许替补。
6.用拳击球就是违反第3条和第4条规则。
7.如果任何一方连续犯规3次,就要算对方命中一球。连续犯规的意思是指:在一段时间里,对方队员未发生犯规,而本方队员接连发生犯规。
8.如果防守者没有触到球或干扰球,当球投入篮内并停留在篮里就算中篮。如果球停在篮筐上,而对方队员触动了篮筐,也算命中一球。
9.当球出界,球将由第一个接触球者扔进场内。若有争论,裁判员将球扔进场内。掷界外球允许5秒钟,如果超过5秒钟,球判给对方。
10.主裁判员是球员的裁判,他有权吹犯规,不过,裁判如果包庇哪队,就会撤销执照。当某队连续3次犯规,他将通知副裁判员。他有权宣布取消某队员的比赛资格。
11.副裁判员是球员的裁判,他可决定什么时候球在比赛中,并要计时、决定球的命中、记录命中的球数以及承担通常裁判员应该承担的责任。
12.比赛在两个 20分钟内进行,中间休息5分钟。
13.球命中最多的一方获胜,如果平局,经双方队长的同意,比赛可延至再命中一球为止。
这原始的13条篮球竞赛规则,虽然不系统,不完整,有些条文还不够明确,但对初期篮球运动的发展起着很大的推动作用。特别是篮球运动发展到今天成为现代篮球运动,技、战术水平越来越高,规则就显得更加重要,它要求严格、科学、系统地管理篮球竞赛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