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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制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教研室科研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14 20:35:01 浏览次数: 【字体:

科研水平是决定教研室学术地位和影响力的核心因素,为不断提高本学科的科研水平,教研室制定如下规定:

1. 科研工作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

2. 教研室全体人员间应加强协作,课题组要发扬团队精神,确保按期高质量地完成课题研究工作。

3. 原则上各课题组至少安排一名技术系列人员参加研究工作;课题负责人应保证其在课题完成时至少有一篇第一作者文章发表。

4. 生化实验室和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实行开放公用,并由专人负责的管理模式;大型或贵重仪器要在相应管理者的同意和指导下使用。

5. 所有科研工作应如实做好原始记录并注意保密,严禁弄虚作假,科研工作完成后原始记录交科研秘书存档。

6. 尊重他人科研隐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查看他人科研档案;不得随意挪用或丢弃他人专用的实验材料,否则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7. 鼓励教研室全体人员积极申报各类基金课题,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基金的人员,科室予以一定奖励。

8. 在独立自主开展科研工作的前提下,提倡与国内外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科研合作,从而提高科研课题的水平,扩大教研室的影响。

9. 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和科室学术活动。课题组依照课题进展情况定期进行课题进展汇报,其间适当安排文献综述或读书报告等其他形式的学术活动。

10. 研究生和本科生毕业课题由导师负总责,教研室其他人员均有责任帮助学生按期完成研究工作。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教研室

二○二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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