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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制度

教研室活动制度

作者:廖彦博 发布时间:2023-04-27 17:54:29 浏览次数: 【字体:

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每周二下午由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主持,组织教研室的各项活动,教研室全体教师、技术人员及兼职教师参加,要求做好考勤和记录并注意保存。活动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监控、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等四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1.关于教研室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计划及人员分工;

2.关于“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建设研讨;

3.集体备课,教学经验与交流;

4.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等内容的研讨及加强教学工作中各环节的措施;

5.关于教研室教学工作的实施与检查情况通报,教学质量分析;

6.关于课程考试形成性评价的实施,期中、期末考试的分析工作和总结;

7.关于教研室科研工作的选题、设计、计划以及实施和研究生培养工作;

8.关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与教学经验的交流;

9.关于教研室师资引进、培养等工作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10.关于实验教学有关事宜;

11.关于教研室的学习计划(政治、业务)和定期考核评议工作;

12.关于上级的文件、指示、决议的传达及学习讨论;

13.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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