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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工作职责

广西中医药大学方剂学教研室工作(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5-11-13 20:48:47 浏览次数: 【字体:

广西中医药大学方剂学教研室工作(岗位)职责

教研室成员职业道德规范

教研室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围绕师德师风建设的中心思想,贯彻立德树人的基本要求,教研室的每一个成员,都肩负既教书又育人的神圣职责,把思想政治工作与教学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改革开放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努力搞好教学、医疗、科研工作,为继承中医传统文化,造就新一代中医药人才贡献毕生精力。

3、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按照培养计划提出的各项要求,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精益求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认真备课与讲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不断更新知识,学习科技新成就和边缘科学知识,丰富和充实教学内容。

5、坚持“立德树人”思想观念,既教书又育人,结合教学内容进行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爱国主义、医药学道德和专业思想等教育,关心学生全面发展。

6、为人师表,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表率。

7、传承学校“弘毅自强、传承创新”的校训精神。

8、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对学生既热忱关怀,又严格要求,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教学相长,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9、团结互助,文人相敬,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10、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珍惜集体荣誉。

教研室的工作任务

教研室的工作内容主要是完成“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具体相应工作:

1、全面完成本教研室承担的教学任务;

2、参与修订教学计划与拟定教学大纲、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大纲;

3、组织完成课程建设各项任务;

5、审定任课教师的教学设计、讲稿和课件以及实施各个环节的教学工作;

6、选编教材、编写教学参考资料;

7、在考试方法上实行形成性评价,组织考试命题及阅卷,并及时报送成绩;

8、拟定每学期教学进程表,定期开展教研室集体备课和试讲活动;认真组织安排教研室活动日工作,做好教师开展全校性学术性、知识性讲座的计划与安排;

9、制定计划,增补及培训教师,根据教学任务的需要,选派青年教师参加专业及教学能力培训,建设一支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好、知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10、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教学改革,推进以研究性与启发式教学为主的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研究性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激励学生自主学习。

11、落实听课制度,检查教学质量。

12、建立健全各种教学档案。

方剂学教研室岗位职责

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的主要职责

1、抓好教风建设工作,领导和组织本室教师执行教学任务、选编教材、拟定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或教学设计,开展集体备课活动,抓好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组织教学方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研究性教学)的研究与实施,按《广西中医药大学课堂教学基本规范》要求,组织课堂教学或临床带教。

2、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做好本教研室新开课教师、开新课教师的审核工作。进行教学质量检查、评价等工作。

3、领导和组织讲课、实验实习、课堂讨论、考试、考查、指导学生自学和辅导等工作。并经常进行检查性听课,对于上课年限不满5年的教师,每学期听课2次,超过5年的每年抽查1次,及时总结教学经验与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4、领导和组织制定本教研室科研计划,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并经常检查各科研究课题进行情况,要对科研成果的真实性把关,积极开展学术活动,提高学术水平。

5、领导和组织本教研室人才梯队建设,制定教师培训及研究生、进修教师的培养计划,不断提高本室教师的专业工作能力和教学水平。

6、领导所属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7、领导和安排教研室其他成员的工作,分配教师和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认真执行工作量制度,学期末总结工作量完成情况,经院(系、部)审阅后报教务处。

8、主持本室工作会议、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定工作计划和作出工作总结。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应提交教研室全体会议讨论。

9、组织对本室成员进行考核(包括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学术水平、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等),完成基层考核工作。

10、完成学院(或系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职责

(一)助教的职责

1.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

2.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3.担任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4.参加教学法研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

5.所有助教一律实行坐班制。

6.担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其他管理工作。

(二)讲师的职责

1.独立担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完成每学年规定的授课学时。

2.组织与指导见习、实习、社会调查、学生科研工作及本科生毕业考核(论文)工作,参加教学改革、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编写工作。

3.担任示教室或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示教或实验教学工作,编写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

4.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研究生或进修教师。

5.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参加教学法研究,参加编写、审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每年在国内外学术刊物或有关学术会议上发表或宣读一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论文。

6.担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其他管理工作。

(三)副教授的职责

1.独立担任一门主干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组织并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考核(论文)等工作,完成每年规定的授课时数。

2.掌握本课程(或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并提出学术报告,参加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根据需要,担任科学研究课题负责人,每年在国内外学术刊物或有关学术会议上发表或宣读一篇以上有相当水平的论文。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及专著,组织或参加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3.指导实验室建设与设计,更新实验手段或充实新的实验内容,不断提高本课程(或学科)实验教学水平。

4.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教学工作;根据需要指导硕士研究生、进修教师。

5.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四)教授的职责

除担任副教授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外,必须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为本科生上课,应承担比副教授要求更高的工作,领导本学科教学、医疗和科学研究工作,应成为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并指导下一级教师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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