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岗位工作职责
教研室由各级教师和其他教学辅助人员组成,教研室设主任1人,秘书1人。
教研室主任主要职责:凝聚人心、上传下达、分配工作,培养梯队,领导和发挥团队功能;开展教研室硬件和软件建设,规范管理,领导和完善体制和机制,建立和完善教研室相关管理制度,发挥教师积极性。
教研室秘书主要职责:配合教研室主任共同完成本教研室相关工作。
教师职责:教师的根本任务是认真教好学生,完成教学任务。各级教师均需承担一定量的教学工作:教授、副教授的教学工作量一般应占到教师工作总额的60%,讲师、助教一般应占到70%左右。
教师职务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级。具体职责是:
- 助教的职责
- 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等教学工作,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 参加实验室建设。
- 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 参加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
- 兼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其他管理工作。
- 讲师的职责
- 独立担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完成每学年规定的授课学时。
- 组织与指导见习、实习、学生科研、毕业考核等工作,参加教学改革、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编写工作。
- 担任示教室或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编写相关教材。
- 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研究生或进修教师。
- 参加科研、教研工作。
- 担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其他管理工作。
- 副教授的职责
- 独立担任一门主干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组织并指导实习、毕业考核等工作,完成每年规定的授课时数。
- 掌握本课程或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并提出学术报告,参加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根据需要,担任课题负责人,主持或参编教材等工作。
- 指导实验室建设与设计,不断提高本课程或学科实验教学水平。
- 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课等教学工作;根据需要指导硕士研究生、进修教师。
- 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 教授的职责
除担任副教授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外,必须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为本科生上课,应承担比副教授要求更高的工作,领导本学科教学、医疗和科学研究工作,应成为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并指导下一级教师开展教学、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