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教研室教学检查制度
教学工作是教研室的中心工作,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主要手段。教学检查则是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确保教学工作按教学计划有序运行的重要方式。
第一条 教学检查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重点与一般检查相结合原则。教学检查要按每学期学院教学工作要点中提出的要求,拟出教学检查的重点,然后再与一般日常检查结合起来,以提高教学检查效果。
(二)经常性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原则。在拟订与执行教研室工作计划时,要把工作的安排落实与检查的安排落实较好地结合起来。
第二条 教学检查实施办法。
(一)日常教学检查
信息网络中心及 计算机教研室相关人员负责教研室的日常教学检查,检查教学进度、教案、作业批改、教研活动、听课、第二课堂活动等教学工作情况,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
(二)期始教学检查:
1、检查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第1周。
2、检查内容:主要检查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教室、教材、课程表、教学用品、实践课各项准备工作等)、新教师岗前培训情况以及教师的教案(讲稿、 课件)准备、教学进度表的填写、学期工作计划和教研计划安排情况,并做好记录。
(三)期中教学检查
1、检查时间:每学期第10—11周。
2、检查内容:期中检查是对教学过程各方面各环节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检查,主要包括:教学进度把握情况;教师调、停课审批情况:教学秩序情况;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教案准备和积累情况;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运用情况;教研活动的组织与参与情况。检查设备购置使用、设备管理、实验工作情况等。
3、检查方式:成立由信息网络中心主任、教研室主任组成的期中教学检查小组。检查小组通过听课、召开座谈会和查询原始资料等形式进行检查。
(四) 期末教学检查
1、检查时间:学期课程结束前一周至放假。
2、检查内容:主要检查学期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期末考试各个环节、下学期教学计划谋划、开学准备等工作。
3、检查方式:教研室组织自查,并向主管领导报道教学检查自查报告和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