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基本卫生法》保民生是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基本卫生法》)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是我国医疗卫生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它结束了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无法可依的局面,使得我国卫生领域正式拥有了自己的“基本法”。
“《基本卫生法》体现的是国家对卫生事业的高度重视。”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制与综合监督科副科长詹翔宇对记者说:“此前,我国有《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食品安全法》、《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但较为零散,而此法的出台彰显了人民群众的生存权,也呼应了人民群众长期关心的民生问题。”
市卫健委法监科副科长詹翔宇对《基本卫生法》进行解读
医疗卫生事业必须公益性
“《基本卫生法》的立法目的有3个:引领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整个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立法依据;推动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市卫健委法监科副科长詹翔宇形象地用“盖房子”来比喻这部法律,“这个房子装着所有人的健康需求,如果没有一个框架,只零散地分别建门厅、卧室、厕所等,房子就没有整体性,功能就不全,不能挡风遮雨。”《基本卫生法》就是这个“框架”,它的出台填补了法律空白,将有利于加强顶层设计,推动我国卫生健康领域建设,更好地保障人民健康。
詹翔宇说,这部法与每个人密切相关。该法的第3条、第5条都明确指出,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公民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
同时,第3条还指出,医疗卫生事业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公益性原则意义重大,这是《基本卫生法》的亮点之一,其重要价值就是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医疗卫生事业必须‘具有公益性’。”詹翔宇说。
“强基层”更大力度保障民生健康
看病难,看病贵,几乎成了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现实生活中,医疗水平较高的医院一号难求,而社区周边的基层医院门可罗雀。如何“强基层”,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个大难题。
“针对基层医疗卫生能力服务薄弱的问题,坚持以基层为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是我们下一步要考虑的问题。”
詹翔宇说,从《基本卫生法》中不难看出,未来,人、财、物都将向基层倾斜,以尽快补上当前卫生健康领域的“短板”。
记者注意到,《基本卫生法》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加大财政投入、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具体规定将“强基层”放在了显著位置。
同时,还将分诊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多项涉及基层的医改成果融入其中,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
非法行医将被处以重罚
据介绍,《基本卫生法》正式实施后,一些法律条款的实行会发生一些改变,对非法行医处罚力度将再次升级。
“新法出台,‘非法行医’将被处以重罚,除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外,还将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詹翔宇解释说,这也就意味着,“非法行医”由原来的罚款不足一万元的“轻教育”转变为“重处罚”,着重强调了人格尊严的重要性。
在此次立法中,原《医疗机构管理条例》44条因与上位法冲突而失去实用效力,不能再予适用,必须依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选择适用《基本卫生法》第99条。
此外,在《执业医师法》39条和《基本卫生法》第99条的选择中,也必须依据“择一重罚”原则,根据违法情形选择适用重罚的法律条款。
据了解,以下5种情形均属于非法行医犯罪行为: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医患关系将得到有效改善
与此次新冠疫情相呼应的是,《基本卫生法》第19条至第21条规定了国家在应对传染病疫情中应担负起的责任和义务。
第19条要求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有效控制并消除危害;第20条要求建立传染病防控制度,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预警,任何组织和个人应当接受并配合医疗卫生机构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等措施。
同时,记者注意到,《基本卫生法》多个条款都涉及对医疗卫生人员的保护,明确提出“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是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场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其秩序”“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此外,詹翔宇提到,《基本卫生法》第92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公民个人健康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公民个人健康信息。“这就要求我们医护工作者要有意识地保护患者的个人健康隐私信息,坚决禁止私自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据詹翔宇介绍,下一步,除了做好《基本卫生法》的宣传外,还将开展一些更具体的行动,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如转变治理观念,推动制度创新,出台配套管理措施等。另外,要落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法制建设,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健全法制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