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教学检查制度
一、学期初教学检查
期初教学检查是对学期初教学准备和开始工作的全面检查。期初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教室安排、教材到位情况、教学安排和实践环节落实情况、到课率以及其它教学支持服务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践教学检查包括实验教学秩序;实验和实习的教材、指导书及讲义的使用情况;实验教学日历执行情况;教师教案、实验和实习报告的批改、成绩记录及对学生的考勤与考核情况;仪器设备运行、设备维修记录及设备的完好率;实验教学大纲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2.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查包括题目的确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档案、教师的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效果。
3.期末考试的组织和准备工作,包括对教师、考试日程、考场、监考人员安排情况,以及命题情况及试卷印刷情况等;
4.期末考试运行情况,包括阅卷、评分、试卷分析、反馈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安排
由教研室及学院教学办共同参加,在开学第一周进行检查。其中教学办负责各项准备情况的检查,并抽查其它相关情况;教研室进行自查,由教学秘书负责,教研室组织实施。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应尽快整改按要求完成。
二、期中教学检查
期中教学检查是对专项教学工作执行情况和教学目标完成情况的全面检查。检查的项目有:实验室运行情况、学生毕业论文中期检查。
(一)检查时间
期中教学检查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第9—11 周,学生毕业论文中期。
(二)检查内容
1.实践教学检查包括实验教学秩序;实验和实习的教材、指导书及讲义的使用情况;实验教学日历执行情况;教师教案、实验和实习报告的批改、成绩记录及对学生的考勤与考核情况;仪器设备运行、设备维修记录及设备的完好率;实验教学大纲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2.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查包括题目的确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档案、教师的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效果。
(三)检查的形式和方法
1.检查形式:采用教研室自查,学院抽查,全面检查与单项检查相结合等形式。
2.检查程序:
(1)教研室根据每学期学校教学工作的重点和学校工作部署,确定每次期中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并行文通知各任课教师和论文指导教师。
(2)学院同时开展检查活动。
(3)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研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
3.检查方式:由学院进行抽查,可采取听课、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检查实验、实习、设计情况,查阅教案、作业、记分册、指导书、实习计划等方式进行检查。
三、期末教学检查
期末教学检查重点为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及效果。
(一)检查内容
1.期末考试的组织和准备工作,包括对教师、考试日程、考场、监考人员安排情况,以及命题情况情况等;
2.期末考试运行情况,包括阅卷、评分、试卷分析等情况;
3.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成绩核查;
4.各个课程考试教学档案归档情况;
5.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
6.考试总结、学期工作总结。
(二)检查方式及安排
由学院及教研室共同参加,在期末考试前一周到放假前检查。教研室进行自查。
四、随机教学检查
教学情况抽查主要基于对教学运行情况的反馈来进行。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各种方式随时进行教学检查,内容包括:
1.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进程执行情况。
2.教材使用情况。
3.教风、学风情况。
4.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果情况。
6.基本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包括:备课、讲课、作业、辅导答疑、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
五、检查结果及反馈
教研室应以书面形式形成对全校当前教学状态的基本评价,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到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