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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制度

护理教学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2-12-07 22:51:44 浏览次数: 【字体:

1.建立健全三级教学管理组织体系,教学秘书负责安排各项教学工作,由一名大科护士长协助教学管理,各科室护士长为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

2.按照各院校教学大纲和见习、实习大纲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分配教学任务,落实责任,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展开。

3.指导、监督理论课程的完成情况,考试命题、阅卷,对考试结果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4.做好学生见习、实习的具体安排,指导科室实施临床护理教学路径,包括入科教育、操作技能培训、小讲课、教学查房、危重、典型或死亡病例的讨论、专题讲座、出科考核等。

5.定期检查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好教学质量评价、总结、反馈及整改等。

6.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研讨活动,讨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执行培养性听课、检查性听课、观摩性听课等制度,通过集体讨论、集体备课等,提升教学质量水平。

7.积极开展教育研究,鼓励申报教学科研课题,总结和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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