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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创业与就业指导教研室听课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28 17:50:51 浏览次数: 【字体:

创业与就业指导 教研室听课制度

 

一、听课量:

1.教研室教师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4节。

2.青年教师听指导教师的课每学期不少于指导教师授课量4节,指导教师回听青年教师的课每学期不少于4节。

3.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必不少于6节。

二、听课方式:

听课时要选择适当方式。根据听课者的出发点和讲课者的对象不同应选择不同听课方式。如:①同备课,再听课;②先打招呼,再听课;③突然袭击式;④重点反复式;⑤指定内容式;⑥个人备课调讲式;⑦集体备课试讲式;⑧横向比较式;⑨分层指导式。 

三、听课的具体要求:  

1.听课前要做一定的准备工作。听课前应该事先了解一下谁讲课,讲什么课,什么内容。同时自己设想一下,假如自己讲这节课,应该怎样处理教材,以便听课时有个对比。 

2.听课中要认真观察和记录,填写《听课记录本》。要用新教改理念观察教者的教学过程,记下授课教师每个教学环节的内容和方法,写下自己的主观感受和评析,如课堂教学的优缺点、教学建议等。课后应主动反馈给授课人。     

3.听课后要思考和整理。听课的教师要善于进行比较和研究,准确地评价各种教学方法的长处和短处,结合自己教学实际,吸取他人有益的经验,改进自己的教学;授课教师要主动征求听课人意见,并结合课的具体情况交流研讨。帮助自己总结经验,不断升华,促进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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