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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制度

广西中医大学中药商品与药事管理教研室听课制度

发布时间:2017-11-10 13:53:00 浏览次数: 【字体:

广西中医大学中药商品与药事管理教研室听课制度

为了推动教研室教研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形成以老带新、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相互促进的教学氛围,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学艺术,激励教研室的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从而提高教研室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教研室的教师课制度如下:

(一)听课随堂。

(二)听课节数以听课记录为依据,严禁编造听课内容。

(三)听课节数。教研室正(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其他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2学时,新入职教师入职第一年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学时。

(四)认真听课。听课者听课时,应有详细听课记录,包括日期、班级、学科 、讲课人、讲课内容、实施过程和评价等。

(五)及时评课。听课者听课后应及时与教者交换意见,本着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的原则。听者指出课的成功与不足及改进建议,授课人应虚心听取意见,加强反思。  

(六)评课视角。关注学生学习状态:包括参与状态、交往状态、思维状态、情绪状态、生成状态。关注教师教学行为:包括组织能力、注意中心、教学机智、教学态度、教学境界。

(七)期末评价。学期结束时,教研室教研组分组检查登记听课情况,并做出相应评价,未完成听课任务的,视作未完成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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