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自治区道德模范”候选人、“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广西候选人拟推荐人选公示
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广西候选人推荐和第七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推荐李凤珍同志(女,1967年4月,壮族,中共党员,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国际壮医医院风湿病科科主任)参评“第七届自治区道德模范”候选人、“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广西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0日。
如对推荐参评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于2023年4月10日前邮寄或径送广西中医药大学党委宣传部。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邮政编码: 530200,联系电话:0771——3134562(传真)。
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广西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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