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明秀校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第四批次职工购买非还建住房报名的通知
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明秀校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第四批次职工购买非还建住房报名的通知
校本部职工、第一附属医院、附属瑞康医院、附属国际壮医医院、附设中医学校、制药厂:
根据桂政发〔2009〕16号、桂政办发〔2019〕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前期开展的无房户和面积未达标户职工购买非还建住房报名交纳购房意向金情况,项目剩余157套非还建住房。目前项目已完成所有还建户的签署《补偿安置协议》工作,即将启动还建户搬迁工作。为顺利推进后续工作,现决定开展第四批次购买明秀校区危旧房项目非还建住房报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购非还建住房的条件
已进入广西中医药大学工作的本部、第一附属医院、附属瑞康医院、附属国际壮医医院、附设中医学校、制药厂[上述职工含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编外聘用员工(以缴纳住房公积金为准)],且未参加过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向学校申请购买非还建住房:
1、未购买过房改住房(含未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限价住房(含限价商品住房)的职工家庭(以下简称“无房户”);
2、购买过房改住房(含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限价住房(含限价商品住房),但住房建筑面积未达标(以下简称“未达标户”)。即购买过房改住房但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其(夫妻双方)现有级别、职称较高的一方应享受的住房控制面积标准(一般干部职工和科级干部70平方米,县、处级干部和中级职称者90平方米,厅级干部和高级职称者120平方米)。
二、本次报名对象
满足上述申购非还建住房条件的“无房户”和“未达标户”可自愿报名,包括:1.未参加前期购房报名的职工;2.已参加前期购房报名未交认购意向金职工;3.已交纳前期购房认购意向金但已退款职工。
三、报名流程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3日起(行政工作时间)符合购房条件职工即可参加报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办公楼105办公室,0771-3106015、3100902。
(三)提交材料
报名职工下载并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职工申购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报名表》(附件1)及《打分排名评分表》(附件2),填写完毕并提交评分相应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职称证或职务证明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表格下载方式:1.登录广西中医药大学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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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改造
通知公告;
2.关注广西中医药大学危旧改项目微信公众号
非还建报名
通知公告。
广西中医药大学危旧改项目微信公众号
五、咨询电话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明秀校区)0771-3106015、3100902。
六、其他事项
1、申购非还建住房职工夫妻双方均为校本部职工的,职工可以夫妻评分分值高的作为申购非还建住房的申请人。
2、职工最终购房资格待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区直房改办、区房改办、住房保障中心 )审核公示后确定,以发放《确认证》和《准购证》为准。
3、无房户和未达标户每户必须选购一个机动车位产权或车位使用权。
附件:1.广西中医药大学职工申购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报名表
2.广西中医药大学危旧房改住房选房评分表
广西中医药大学
危旧房改住住房改造项目指挥部
2023年1月5日
附件1:
广西中医药大学职工申购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职级职称 | 户口所在市、县 | 与申请人关系 | 婚姻状况 | |
申请人 | |||||||||
配偶 | |||||||||
其他共同申请人 | |||||||||
申购情况 | 本家庭属¨无房户、¨未达标户(政策性住房面积 平方米),现申请购买广西中医药大学位于南宁市 明秀东路179 号小区的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住房,意向购买住房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 ||||||||
本家庭成员已知晓申购非还建住房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同意按照学校要求购买项目车位产权或使用权。以上所填写内容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隐瞒住房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况,同意按照有关的规定取消本人申请资格,一切责任由本人负责。 申请人(签名): 配偶(签名): 共有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附件2:
广西中医药大学危旧房改住房选房评分表
姓名: 单位(部门):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 相关情况 | 得分 | 复核得分 | ||
职务/职称 | 职务/级别: 职称/级别: | ||||
学历/学位 |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 ||||
参加工作时间 | 年 月参加工作, 年 月退休/离休/调离。 | ||||
间断时限: 年月至 年月 | |||||
来我校工作 时间 | 年月来我校工作, 年月退休/离休/调离。 | ||||
间断时限: 年月至年月 | |||||
是否双职工 | 配偶姓名及单位 | ||||
是否符合独生子女政策 | |||||
合计得分: | |||||
郑重声明: 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签名: 年 月 日 | |||||
人事部门复核意见:
复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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