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集中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集中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计字〔2022〕89号),原文网址:http://kjt.gxzf.gov.cn/dtxx_59340/tzgg/t12735851.shtml)已发布,现转发该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关材料(见附件1-14),请各单位、部门按照时间节点的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要求与程序
除广西科技重大专项以“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方式单独组织申报外,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集中申报,请全校职工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系统填报。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注册信息。
职工向所在单位、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信息,二级单位科研管理人员登录系统直接选择或添加项目申请人,项目申请人根据收到的邮件激活并获得账号。已激活账号的项目申请人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后可进行项目申报。
2.填报材料。
①项目申请人在“申报管理”菜单下,点击“新增项目申请”选项,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别,点击“填写申请”按钮即可进行网上申请书填写。
②通过系统下载项目可行性报告模板,编写相应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并上传到系统中。项目可行性报告正文用仿宋四号字体,页面统一为A4纸,采用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MB。
③如有其他附件材料,须将附件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并按系统要求上传。属于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则要上传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书。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书、查新报告等上传的附件材料应为加盖有效印章的材料。
3.审核及推荐。
项目申请人在网上提交项目申请书,线下提交“广西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和成果申报审批表”。二级单位、依托单位、推荐单位依次审核材料,合格后学校向管理机构推荐项目。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带有申报编号和条形码的pdf申请书。
4.签章及受理。①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须将项目组成员签字、盖好公章的“承诺和审核推荐表”上传系统,以此代替签章手续。②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及技术创新引导专项项目实行电子签章制,申请书须由申请人、依托单位管理员、推荐单位管理员依次通过系统完成电子签章加盖工作,待管理机构确认进入“已受理”状态后即完成项目受理工作。
二、材料要求
(一)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1.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
2.项目申报附件。具体要求详见申请书第五点“其他附件清单”。
(二)除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以外的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1.《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2.《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3.项目申报附件。具体见各类申请书格式中的附件清单。
三、工作安排
1. 7月20日前,无系统账号的职工发送申请人信息(姓名、部门、职称、邮箱、手机号码)联系所在在单位、部门科管人员获取用户名和密码。
各单位科管及联系邮箱:
基础医学院:张齐654533665@qq.com,
药学院:唐云丽214998680@qq.com,
第一附属医院:罗远122104579@qq.com,
附属瑞康医院:陈夏179724884@qq.com,
附属国际壮医医院:杨鹏gxmyykjb@163.com,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韦俞伽361491282@qq.com,
针灸推拿学院:芮靖琳317615987@qq.com,
瑶医药学院:白燕远337125802@qq.com,
壮医药学院:施学丽575794426@qq.com,
护理学院:陈玲181135005@qq.com,
骨伤学院:陆延 609731367@qq.com。
海洋药物研究院:谢沛桃 245210630@qq.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谢春 54127305@qq.com,
科学实验中心:蒋凌风jianglingfeng@126.com,
教学实验实训中心:银胜高51262905@163.com,
外语部:何严 66482268@qq.com,
体育部:张艳 zhangyan26296@163.com,
附设中医学校(高职院):黄燕良 312058807@qq.com,
国际教育学院:郭宇航 yyhkuo@126.com,
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柳贤福176336350@qq.com,
制药厂:刘源焕liuyhaaa@163.com,
其它单位部门:刘显、李熠毅kejichujihuake@163.com。
2. 7月20日-7月31日,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初稿。同时准备好查新报告、联合申报协议等材料。
各单位、部门到科技处领取已用印的伦理审查证明(见附件5)。如项目涉及生物安全、动物或医学伦理,由申请人填写项目信息后将相关证明上传系统。
3. 8月1日,各单位、部门将汇总的“广西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和成果申报审批表”、“承诺和审核推荐表”(申报基金类项目)、配套资金承诺书(申报非基金类项目,见附件6)、申请人承诺书一式两份,项目联合申报协议若干份(按协议要求执行),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一份交至科技处,要求“承诺和审核推荐表”上项目组成员已签字、合作单位已盖章,同时,二级单位汇总上述材料通过OA申请用印,科技处收到OA申请材料后汇总完成后续的用印审批手续。
4. 8月8日,科技处返还完成用印的承诺和审核推荐表、配套资金承诺书、合作协议。申请人对照形式审查的基本要求(见附件12、13)检查申报书并提交。
5. 8月9日-15日,二级单位、学校对照形式审查的基本要求(见附件12、13)在系统反馈修改意见,申请人根据意见完善材料后提交申请书终稿。
6. 8月16日-18日,学校将申请书终稿报送第三方管理机构审核。除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以外的项目出现“待签章”状态后,申请人、管理员依次加盖电子签章。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方式:全部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均实行无纸化申报。
(二)项目推荐单位:广西中医药大学。
(三)限项要求:主持在研项目2项(含)以上,或参加(含主持)且排位在前三(含)的在研项目3项(含)以上的负责人(与职称层次无关)不能申报。
(四)采购大型仪器要求:项目经费预算中涉及对申请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购置单台/套价格在5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项目的,每台/套仪器分别提供一份联合评议通过证明作为附件。不建议用财政经费购置50万元以上设备。
(五)涉及生物、医学、农业等领域的项目,项目申报和实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规定。
(六)部分项目有限项、年龄等申报限制,申请者务必对照指南确认个人是否具备申报资格。
(七)申报指南有优先资助条款,建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附件。
(八)申报指南对各类项目有相对明确的考核指标,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务必确保项目考核指标达到指南要求。
(九)有合作单位的项目,应提前签订合作协议,并在申请书上盖好合作单位公章。
(十)申报重点研发项目一般需科技查新,申请人须提前查新并确保查新名称与申请书一致。
(十一)获自治区本级财政资助100万元以上的重点研发计划有人才引进与培养要求(详见申报须知)。
(十二)获自治区本级财政资助10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有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和见习岗位要求(详见申报须知)。
(十三)申请人年龄如超过基金项目指定要求的,需在7月15日前向科技处提交关于超龄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要求申请人签字、单位签署意见并提供对应的佐证材料。
(十三)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部通过学校申报,其它类别项目如申请人在附属医院的也可通过医院申报。
(十四)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中医药壮瑶医药联合专项的,按学校另行公布的联合专项申报通知执行。
(十五)申报材料统一由各单位、部门上报,科技处不接收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申请人先联系所在单位、部门的科管人员。确无法解决的问题,可联系学校科技处、科技评估中心及科技厅相关处室处理。
学校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显、李熠毅
联系电话:18260875634、19968101205
联系地址:仙葫校区合德楼313室
联系邮箱:kejichujihuake@163.com
注:基地和人才专项中涉及实验平台、工程中心、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项目请咨询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处等相关部门。
附件:(附件至学校oa下载)
1.“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二版)
2-1.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须知
2-2.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项目申报须知
2-3.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申报须知
3-1.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请书
3-2.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项目申请书
3-3.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项目申请书
3-4.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4.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5.伦理审查证明
6.配套资金承诺书
7.申请人承诺书
8.同行专家推荐信
9.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书
10.广西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和成果申报审批表
11.广西中医药大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概况及目录
12.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的基本要求
13.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与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形式审查的基本要求
14.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包干制”承诺书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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