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申报2022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广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6月修订)》,现启动2022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说明
申报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本次项目申报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一)课程思政
申报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二)教风学风建设
按照学校“清廉桂中医”的建设要求,深入分析学校教风学风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域开展改革与研究,营造“教师爱教、学生乐学”的优良教风学风,努力实现“校风清明、教风清正、学风清新”的建设目标。
(三)教考分离
围绕教考分离的题库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建设、管理系统建设开展改革与研究,努力实现考试的客观、公平、公正,能够真正检验学习效果,达到促进学生刻苦学习、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四)中药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教学
对中药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涉及的主要实验课程: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学、药理学、中药药理学、中药药剂学、药用植物学、生药学、临床中药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分析学、中药商品学、生物化学(含分子生物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仪器分析、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等,优化实验教学内容,探索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评价改革。
二、申报条件
(一)本次申报面向职业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成人教育,包括非直属附院教师。
(二)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承担有未结题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课程思政项目者,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本年度项目。
(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2020、2021年新入职博士可以不受职称或高校教师资格证条件限制;非直属附院教师可以不受高校教师资格证限制,但必须是近两年承担有我校学生实习带教任务的教师,且项目的实施对象为我校学生。
三、经费资助
(一)按重大项目2万元每项、重点项目5000元每项、一般项目2000元每项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职业教育资助经费由高职院另行规定和执行。
(三)申报人应根据《广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6月修订)》,以及学校相关财务规定拟定经费使用计划。
四、成果要求
(一)按《广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6月修订)》要求。
(二)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须标明项目类别、资助单位及批准号等信息。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流程:
1、申报者在系统填写申报书电子版(附件2),系统开放时间为8月26日-9月2日,除此以外时间不开放。
本部教职工:采用系统填报。所有申报材料通过“高校教师教学研究管理系统”填报提交,请按照“附件3:高校教师教学研究管理系统项目录入流程说明”上传相关材料。
附院教职工:采用系统+纸质版申报。若无系统账号的,先将此次申报者资料(姓名、单位部门(科室))报至所属教学部,再报至高教所,由高教所申请、分发系统账号密码后,申报者依据申报流程说明(附件3)自行在系统填报。
2、学院、教学部在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后点击“排序-推送”至主管部门;
3、学院、教学部填写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并加盖公章,于9月9日(周五)17:00前报送;
4、高教所在系统下载全校申报材料并核对汇总表。
注意:申报书无须提交纸质版。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项目须根据研究内容依托学院(教学部)或相应教学管理部门申报。项目依托部门(单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可行性及基本工作条件能否保证等提出审查意见后,按要求报送。
(二)联系方式:教育评价与质量保障中心高等教育项目管理科(地址:仙葫校区合德楼211室),联系人:陈老师,电话3146616,13627878583。
附件1:广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广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4:桂中医大教评〔2018〕13号——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6月修订)》的通知.pdf
教育评价与质量保障中心、
高等教育研究所(合署)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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