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广西科学技术奖 提名工作的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桂科奖字〔2022〕15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广西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拟申报2022年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主要事项提前告知各位老师,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根据《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中《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2022年)提前准备所需填写的相关内容。待提名单位(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相关文件,明确具体提交时间后,学校将正式发布《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及奖励重点
(一)重点奖励面向经济主战场,取得支撑产业振兴、有利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突破性科技成果,并将其产业化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产品的个人和组织。
(二)同等条件下倾斜支持由企业牵头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项目。
(三)鼓励提名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及复工达产中发挥重大作用的个人和组织。
二、提名要求
提名广西科学技术奖应当符合《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其中:
(一)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三大奖特等奖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为我区作出长期、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而设立的崇高荣誉,有关提名单位应切实对标授奖条件、仔细审核提名材料,慎重提名、宁缺勿滥。其中,提名三大奖特等奖应提供5名相关领域院士的推荐意见。
(二)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企业科技创新奖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为强化高层次人才培育、促进高质量科技合作及激发企业创新主体作用而特设的奖项,其奖励等级和荣誉效力等同于广西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有关提名单位应对照授奖条件,广泛发掘和提名本行业、本地优秀个人和组织参评,形成争相竞取、百花齐放的创新格局。
(三)同一个人本年度只能提名为1项奖项的候选个人。近两年牵头获得广西科学技术奖的,本年度暂停提名。
(四)《提名书》“基本情况中的成果来源”、“企业近三年承担主要科技计划、基金目录”非必填项。《提名书》附件的佐证材料应逐件单独上传,原则上不得整合打包,上传材料数量超过限额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五)本通知及《提名手册》关于“文章公开发表2年”、“成果整体应用2年”等时限要求,均以网络提名截止日期为限。
(六)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企业科技创新奖的支撑成果,可使用历年获奖成果,可与本年度其他任一奖项的成果重复。
(七)三大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支撑成果,不能使用历年广西科学技术奖的获奖成果,不能与本年度其他三大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成果重复。
三大奖(不含科普类)的支撑成果,广西单位原始署名的应当占50%以上;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支撑成果,广西单位署名的应有且小于50%。
(八)三大奖同时提名两个等级的,候选个人、候选组织数量应不超过较低等级限制。
(九)三大奖的第一候选组织是广西区外的,应当在《提名书》提交与自治区党委、政府或科技行政部门签订的科技合作协议,并且候选组织中应当包含至少1家广西单位。
科学技术合作奖表彰区内外科技合作,候选者中应当包含至少1家广西单位、包含至少1家广西区外单位或者1名广西区外个人。
(十)有违法乱纪、违反科研诚信规定情形的个人、组织不得提名为候选者。
三、其他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2022年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申报工作,认真学习研读领会《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细则,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未尽事宜,项目完成人可加入候选者信息发布QQ群(群号:491413909)咨询。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于丽 0771—4733943,地址:仙葫校区合德楼313室。
附件:
1.《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桂科奖字〔2022〕15号)(PDF版)
2.《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桂科奖字〔2022〕15号)(WORD版)
3.《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桂科奖字〔2021〕11号)
4.《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修订<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通知》(桂科奖字〔2022〕14号)
科技处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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